商报济南消息 在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对于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和经济生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近年来,中央和山东省出台了一系列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和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作出巨大贡献。
当前,山东省正处于转型升级、绿色发展、跨越提升的关键时期,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新型政商关系,对于加强机关作风整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优化经济结构和化解过剩产能、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此,刘德明、李国健、杨文生、裴忠毅、刘培德、龙君江、王达、李长英八位省政协委员在今年两会提出了相关建议。
这八位委员认为,政府单位首先要以服务为导向,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加强“服务推动”机制,把做好服务作为重要职责,做到“有求必应”“有责共担”,使服务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推广企业首席服务官制度,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实行领导分包制,“一对一”跟踪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积极建立服务前置机制,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改坐等服务为登门服务,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帮助协调解决难点和堵点问题,真正实现“政府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坚持在服务中管理,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以更好的服务、更好的管理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发展。
其次,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与工商联、商(协)会、非公有制企业定期沟通互动机制,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采取恳谈会、挂钩联系、政企会商等方式,鼓励企业家同党委、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企业家的建设性意见和合理诉求,对企业诉求,属于本级办理的限时办结,需要上报的限时报出,不能办理的及时告知并做好解释工作。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联系和服务,每年安排一定时间深入企业调研指导,了解实际情况,帮助解决困难。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经批准,可以应邀参加企业及商(协)会组织的符合规定的各类活动。
企业的满意度是衡量改善营商环境效果的重要标准,围绕要素环境、法治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创新环境等5大维度,主要从办事效率、服务态度、依法办事、工作业绩、政策落实情况等方面,对政府相关单位为企业的服务过程进行考评打分,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意度调查,线上可以采用电话访问、网络问卷等方式定期开展工作回访或抽查,线下则由工作人员在为企业完成相应服务之后,邀请企业人员为此次服务工作进行服务评价。
通过建立完善的民营企业评价政府机制,考评优秀的进行专项表彰,考评不合格的进行限期整改,旨在提高政府部门办事效率、畅通民营企业办事渠道,切实解决企业最关切的市场竞争不公平、政策不连续、政府失信、执法不公正、政企关系、市场信用与监管、创新政策与双创氛围等体制机制性问题,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建立企业满意的政府机制,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吴绍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