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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扰水质量监测数据,一旦发现严肃查处

2020-09-26 09:50:20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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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现场+视频”的方式,对全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情况进行专题询问,杜绝河长制“有名无实”现象、防止水质监测数据失真等问题被重点关注。

“执法检查发现,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进展不平衡,标准不够高,有的出现反弹,还有些城市有盲区和死角,下一步有何措施和安排?”专题询问现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张传亭第一个提问。

“首先要摸清黑臭水体的底数,通过天上看、地上查、群众报三种方式,及时发现我们身边的黑臭水体。其次要加快推进治理,争取今年年底前对所有发现的完成工程整治。第三是建立‘1+6’监管机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王玉志说。

水质量监测数据的真实性问题备受关注,如何防止数据失真或造假?“在防范数据造假和篡改数据方面,我们做了一些工作,比如,在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位置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设备,同时通过技术手段对监测设备的运行进行监测,防止有人擅自打开监测阀进行干扰。”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崔凤友说,“除了通过技术手段解决,还要通过加大执法力度解决,一旦发现干扰问题严肃查处。”

在随机询问阶段,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李同道提出了关于河长制、湖长制的问题。“执法检查发现,有的河道没有河长公示牌,有的河长公示牌及联系电话不准确,有的河湖岸边存在随意丢弃、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现象。如何落实好河长制、湖长制,杜绝‘有名无实’现象?”

省水利厅副厅长刘鲁生表示,首先要明确责任,解决河长湖长干什么的问题。其次要研究检查督导的措施,解决是否履职、干得如何、怎么评价的问题。省河长办出台了《山东省河湖长制监督检查办法》,将通过技术手段、行政手段、群众和舆论监督,进行检查和督促。第三要纳入考核,解决不履职、干不好、怎么办的问题。我省把河湖长制工作纳入了省委、省政府对各市党委政府的综合考核,对履职不力的实行通报、约谈、挂牌、扣分等措施。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刘建宇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张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