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我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作出重要指示,特别是今年以来,总书记在杭州考察时,以及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都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做了重要部署,要求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下功夫,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让城市运转更聪明、更智慧。
省委、省政府全面落实国家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去年,我省出台了全国首个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省级地方标准,并在部分市县开展省级试点,取得初步成效。
疫情发生以来,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城市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广大人民群众对于智慧城市、数字生活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省大数据局会同相关部门全面贯彻国家政策文件精神,立足山东实际,充分学习借鉴广东、浙江、上海等先进省市的经验做法,起草了《指导意见》,经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实施。
二、主要考虑
一是坚持需求引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优政、惠民、兴业、强基”,提出打造一批应用场景。聚焦政务服务、便民应用、社会治理等领域突出问题和群众身边的痛点堵点问题,力求开出智慧“药方”,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带来的便捷和实惠。适应数字经济发展新形势,加快培育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新模式、新业态,着力将新型智慧城市应用场景打造成为产业发展的新动能。同时,围绕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要求,加快推进5G、数据中心、物联网等布局建设,等等。
二是坚持整体推进。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作为各级落实数字山东建设任务的重要载体,着眼于全省一体化推进,对省市县三级管理架构、技术架构、具体任务作了系统谋划,确保全省上下贯通、协同联动。同时,统筹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综合指挥平台、政务云网建设等重点任务,着力构建城市数字底座,全面支撑和驱动各领域智慧化应用,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考虑到我省各地基础条件不同,提出分级分类建设的目标,推动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在重点任务安排中力戒形式主义,不搞“一刀切”,严防“面子工程”,鼓励市县统筹考虑当地情况,探索符合本地区实际的便民惠民智慧应用场景,建设节约务实的新型智慧城市,构建“千城千面”的新型智慧城市发展格局。
三、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主要包括工作目标、总体架构、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部分。
(一)工作目标方面。做好与前期印发的新型智慧城市省级地方标准的衔接,提出到2022年,所有市和80%的县达到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地方标准三星级以上;到2025年,各市普遍达到四星级以上,各县普遍达到三星级以上,60%的县达到四星级以上,力争打造3个以上五星级标杆城市。
(二)总体架构方面。明确了省市县三级的责任分工,省级主要负责总体设计、考核评价、示范推广等。市级负责构建感知设施统筹、数据统管、平台统一、系统集成和应用多样的“城市大脑”,支撑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县级按照“平台上移、应用下沉”的原则,基于市级“城市大脑”开发部署特色智慧应用。
(三)主要任务方面。提出了五个部分18项重点任务。优化政务服务部分,主要是深化“一网通办”,加快“一号通行”,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拓展便民应用部分,重点对群众关切的出行、教育、医疗、文体服务等方面明确了具体任务,并鼓励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便民惠民智慧化场景应用。推动精细治理部分,主要从市政综合管理、城市安全保障、应急协同指挥、生态环境治理、基层社区治理等5个方面,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步伐,推动城市治理模式变革。加快产业升级部分,围绕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着力培育数字产业新业态,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夯实数字基础设施部分,主要是围绕新基建,畅通信息通信网络、加快数据中心建设、完善智慧市政设施、构建城市数字底座,全面支撑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四)保障措施方面。主要是全面提速省级建设试点,强化政策扶持,建立多方参与的投融资机制和可持续运营模式,打造全国性展示交流平台,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参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等等。
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民生工程。山东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最大限度的凝聚各方面工作合力,着力建设一批全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标杆城市,形成一批引领全国数字社会发展的先行城市,打造一批新时代数字生活的创新城市,构建“善感知、会思考、有温度”的新型智慧城市生态体系。
来源 山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