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5日下午,山东省庆云县人民法院对苏杰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德州市宣判的第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2020年4月22日上午,德州市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苏杰案”二审公开宣判,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获悉消息的德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李警官在欣慰之余更有些激动。作为该案的主办侦查员,他奋战了整整两年,结识了多名受害百姓,首犯获刑二十五年,算是对他们有了郑重的交代。
2018年3月20日,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刚刚开始,一伙来自乐陵的黑恶势力进入警方视线。德州市公安局收到群众举报信件反映山东德州乐陵苏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3月30日,德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以苏杰等人强迫、组织卖淫案、寻衅滋事案、强迫交易案立案侦查。随后,侦查人员经过5个月的艰苦和缜密的侦查,查明自2008年以来,苏杰纠集手下人员,依托乐陵市西北客运公司,强行控制乐陵市区至大孙乡公交线路,逐步形成以苏杰为组织领导者,苏琳琳、王好伟等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私设稽查队,采取暴力、威胁手段,肆意打砸、查扣线路车辆、司乘人员;狂妄自大,暴力殴打执勤人员;逞强耍横,随意殴打他人,强占他人财产;泯灭人性,欺辱多名女中学生……
抓捕条件成熟后,市公安局决定异地用警,由德州市和庆云县两级公安机关联合布局收网。2018年9月5日、11月15日,在市公安局主要领导指挥下,市局扫黑办会同庆云县局、乐陵市局组织两次集中抓捕行动,成功抓获以苏杰为首,苏琳琳、王好伟、周冰、王志刚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8人及其他涉案人员16人,共计24人,其中刑拘1人,逮捕11人,取保候审10人,移交乐陵市公安局处理2人。
苏杰案跨度时间长,涉案人员多,案情复杂、敏感,团伙成员多数系前科人员。面对强势的审讯,他们油盐不进,态度恶劣,拒不供述,案件侦破遇到了瓶颈。
主办侦查员李警官注意到,团伙中一名人员背地里对苏杰心有不满,于是耐心说服劝教,数日后,终于成功撕开了一道口子,获取了大量线索。顺着线索,通过分化瓦解,共查实刑事案件30余起。
为扩大战果,德州市公安机关先后两次发布征集线索通告,乐陵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的通告宛如一把时刻悬在头顶的利剑,震慑着曾与苏杰共同犯案的黑恶势力。最终,又深挖出违法犯罪线索39条,至此,盘踞乐陵社会长达十年之久的一颗“毒瘤”被彻底铲除。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德州市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0个、恶势力犯罪集团40个、其他涉恶团伙360余个,刑事拘留2800余人,破获刑事案件1500余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6.4亿余元。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宗兆洋 通讯员 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