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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地最新通报,一区法院原院长被双开

2020-12-07 11:21:51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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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

日前,经烟台市委批准,烟台市纪委监委对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原分党组书记、院长韩国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韩国昌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经商办企业,将本人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韩国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韩国昌理想信念丧失,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知法犯法,把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烟台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烟台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韩国昌开除党籍处分;由烟台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淄博

日前,博山区纪委监委对域城镇张家庄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朱增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朱增强在担任域城镇张家庄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补贴;违反廉洁纪律,挥霍浪费集体资金,违规报销个人车辆加油费;违反工作纪律,虚假整改违规报销的招待费、社会应酬费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小金库”,套取集体资金;利用职务便利,将社区集体资金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涉嫌职务侵占犯罪;利用职务便利,挪用社区集体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涉嫌挪用资金犯罪。

朱增强身为中共党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博山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区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朱增强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日照

日前,东港区纪委监委对东港区涛雒镇郭家庄子村村委委员郭常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郭常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协助政府执行公务的职务便利,骗取国家补偿款,涉嫌贪污罪。

郭常龙身为党员、村委委员,理想信念丧失,目无党纪国法,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职务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郭常龙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违法所得随案移送。

日前,东港区纪委监委对东港区日照街道前山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加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加伟在任日照街道前山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法生育三胎;利用职务之便,侵吞上级用于河道治理的专项资金,涉嫌贪污犯罪。

刘加伟身为基层组织负责人,理想信念丧失,目无党纪国法,党的十九大之后顶风违纪,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职务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刘加伟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来源 烟台、日照、淄博纪委监委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翟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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