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张舒
近年来,山东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总书记“必须一如既往、坚决彻底把禁毒工作深入进行下去”等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坚持依法禁毒,保持对毒品问题“零容忍”的高压严打态势,实现了全省禁毒斗争形势的持续好转。但受多种因素影响,我省还有一定数量的隐性吸毒人员,一些在册吸毒人员还在吸毒,对个人、家庭、社会带来的危害依然存在。吸毒人员既是违法者,也是受害者,让所有吸毒人员戒除毒瘾、回归社会,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此,在庆祝建党100周年之际,根据《禁毒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戒毒条例》和《山东省禁毒条例》有关规定,省禁毒办告知如下:
一、鼓励所有未被查获的吸毒人员主动接受戒治帮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主动投案并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违法行为的,可以减轻或者不予处罚。据此,凡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并接受戒治帮扶的,原吸毒行为将不予处罚。
二、鼓励吸毒人员自愿接受戒毒治疗。戒毒是一个长期、痛苦的过程,单靠自我约束难以根除毒瘾,需要到有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进行科学、系统的康复治疗。为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省卫健委公布了17家开展戒毒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详见附件1)。依据有关规定,对自愿接受戒毒治疗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对其原吸毒行为不予处罚。
三、鼓励吸毒人员主动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实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是坚持以人为本,帮助戒除毒瘾的人文关爱措施。所有被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吸毒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执行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到,自觉履行相关协议。鼓励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主动提高吸毒检测频次,巩固戒断效果,公安机关及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工作人员将免费给予检测、心理咨询、技能培训、就业帮扶等必要的戒治帮助。
四、鼓励阿片类吸毒人员主动接受药物维持治疗。《戒毒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戒毒人员,由本人申请并经登记,可以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实践证明,参加药物维持治疗的吸毒人员能够有效控制或减轻阿片类毒品的戒毒症状。据此,鼓励吸食海洛因、鸦片等阿片类物质成瘾者,自愿参加维持治疗。目前,我省药物维持治疗点设在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南京路299号,电话:0532-86669102)。
五、鼓励吸毒人员家属、监护者等敦促吸毒人员接受戒毒治疗。亲情感化和帮助,是吸毒人员根除恶习、重获新生的重要途径。鼓励吸毒人员家属、监护者等共同关心吸毒人员,敦促其主动接受戒毒治疗,也可带其到公安机关或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主动接受“尿检”或“毛检”,做到不抛弃不放弃,用亲情感化、真情规劝,让他们重拾信心、重燃希望,彻底远离毒品。
六、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禁毒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举报涉毒违法犯罪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根据《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举报人举报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毒品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举报人500元至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在此,号召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毒违法犯罪线索,向毒品说“不”,让毒害无处滋生(举报电话详见附件2)。
近年来,我省禁毒科技水平不断提高。既可以通过对生活污水的检测,推测出吸毒人员数量,又能追踪毒品来源至楼牌号;还可以通过人体毛发检测,追溯6个月内的吸毒行为,“污水验毒”、“毛发检毒”等新技术、新战法已布下恢恢法网,吸毒被查获的概率大幅提升,各类涉毒活动将无所遁形。因此,吸毒人员与其四处逃避被查获受处罚,导致吸毒成瘾不断加重,不如主动登记免于处罚,主动接受戒毒帮扶,减轻痛苦。浪子回头金不换,归来吧,这是爱的呼唤!
山东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