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批复同意6家省实验室建设方案并开展筹建工作。
此次批准筹建的6家省实验室分别是:泉城省实验室、济南微生态生物医学省实验室、济南粒子科学与应用技术省实验室、青岛新能源省实验室、烟台先进材料与绿色制造省实验室、潍坊现代农业省实验室。记者梳理发现,6家实验室中有3家位于济南。
批复提出,待实验室具备事业单位法人条件后,可按规定登记为独立运行的省级事业单位法人。各相关市政府要严格按照规定,尽快组织相关实验室开展筹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实验室理事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会组建和实验室主任聘任等工作。
来源 济南日报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 张蕾 实习生 孔妍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