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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将肺结核等慢特病纳入医保

2021-08-17 09:18:54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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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于娜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昨日从山东省医疗保障局获悉,山东省近日发布《关于将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等纳入医保门诊慢特病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完善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等门诊慢特病待遇保障政策的通知》,将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等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政策的出台大大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省城某医院住院部结算窗口,市民正在排队缴费(资料图)

 

        肺结核等慢特病纳入医保

 

  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是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传染性疾病,建立完善的医疗费用保障机制,对于防治疾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有重要意义。


  去年12月,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将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等更多门诊花费较大的慢特病纳入医保支付。今年,省委、省政府又将提高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等慢特病病种医疗保障水平纳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43项重点民生项目。


  据测算,耐多药结核病患者治疗周期18-24个月、治疗费用20余万元,慢性乙肝患者则需终身服药。近年来,山东省通过实施中央转移支付项目,为肺结核病人提供免费诊断和抗结核药物,同时为耐药结核病患者提供住院及门诊随访治疗费用补助。


  
        统一病种,提高报销比例

 

  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等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我省制定了全省统一的政策体系。


  本次出台政策,将结核病和慢性病毒型肝炎病种进行了细分,其中结核病分为肺结核、肺外其他部位结核、耐多药结核和广泛耐药结核4类3个病种;慢性病毒性肝炎分成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3个病种,并将其统一纳入医保门诊慢特病支付。细化病种,遵循了临床诊疗实际,提高了政策的针对性和精准性,有利于各市针对不同病种尤其是费用较高的“耐多药结核和广泛耐药结核”细化保障政策。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了解到,这次出台的政策重点是解决两大疾病的门诊费用问题。在确定报销比例时做了精准测算,既考虑有效解决患者费用负担,也考虑了医保基金承受能力,还考虑了门诊和住院政策的统筹衔接。从省级层面将上述病种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统一确定为不低于70%和60%,各市还可根据当地医保基金收支状况,进一步提高报销比例,以最大限度减轻群众就医费用负担。


  针对肺结核、肺外其他部位结核、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年花费几千到万元不等的病种,统筹考虑门诊和住院综合保障政策,明确医保基金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不低于4000元,有条件的市也可与住院合并计算,进一步提高报销额度。对年花费10万元以上、患者负担较重的耐多药结核和广泛耐药结核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合并计算,各市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均不低于40万元,充分保障救治需求。对认定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的两大疾病患者,还可以按规定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倾斜性政策和医疗救助政策。实施上述保障政策,医保基金每年将支出约17.3亿元。

 

        完善服务,一次处方量可延至12周

 

  山东省医保局相关人员介绍,为了方便患者异地就医需求,我省大力推行省内异地门诊慢特病联网直接结算,今年7月底,又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医保卡省内“一卡通行”全覆盖。这次制定两大疾病保障政策,要求各市及时纳入省内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范围,简化异地就医备案程序,为罹患疾病的长期异地居住和临时外出人员,提供省时、省心、省钱的便捷服务。


  统一全省医保经办服务模式,为群众提供最简、最优的便捷服务。这次出台政策,按照“六统一”和“四个最”的要求,全省统一简化病种备案认定程序,将上述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业务下沉到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一站式办理。同时推出鲁医保小程序、爱山东APP等网办、掌办方式,减少群众跑腿。对病情相对稳定的患者,一次处方量可以延长至12周。


  据了解,目前,全省16市均已落地实施,部分市在全省统一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待遇水平。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高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