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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专项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

2021-08-18 09:17:39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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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民政部统一部署,山东省民政厅印发《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


  近年来,山东省社会组织快速发展,目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已达到6.2万家,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助力脱贫攻坚、参与抗击疫情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连续不参加年报、不开展业务活动、无法取得联系的“僵尸型”社会组织。此次整治对象为连续未参加2019年度、2020年度年报的社会组织;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组织;通过登记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社会组织。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将通过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注销登记、限期整改、严把登记质量等五项措施,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整改一批内部混乱的社会组织,激活一批效能不高的社会组织,移除社会组织发展中的“绊脚石”,加快低效、无效社会组织出清。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于娜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高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