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积极性,持续彰显向诬告陷害者亮剑、为干事创业者撑腰的政治导向,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现将查处的1起诬告陷害党员干部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2020年枣庄市市中区启动涉及某区域棚户区改造,王某与该区域的一村集体产生纠纷,并多次通过信访举报方式,反映该村相关负责人强占房产、涉黑涉恶、贪污等问题。因个人诉求得不到满足,2021年9月,王某又编造了该村所在街道党工委负责人与黑社会势力共同开发房地产,强拆强占、强取豪夺、结党营私等虚假内容,向上级部门和领导同志进行举报,以此引起关注、借机施压、谋取个人利益。经查,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系诬告。枣庄市公安部门依法对王某进行了处罚。
王某借举报之名行诬告陷害之实,故意捏造、歪曲事实进行举报,意图实现拆迁获利,使他人受到法律追究,挫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社会风气造成了不良影响。对诬告陷害案件的从严查处,既是向诬告陷害者“亮剑”,更是为干事创业者“撑腰”,彰显了我市各级党委(党组)严查诬告陷害、保护和鼓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释放了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鲜明信号。
当前,我市各级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正在深入推进,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深刻认识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重要意义,持续做好警示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守住底线、远离红线,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对借换届之机搞捏造事实、造谣诽谤、诬告陷害的,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始终保持对诬告陷害等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扶正祛邪的政治生态。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认真吸取案例教训,严格遵守“十严禁”换届纪律,不做违背组织原则、组织纪律和干扰换届的事情,依规依纪依法行使监督权利,通过正当渠道实事求是反映问题,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共同维护检举控告秩序,切实营造好、维护好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来源:枣庄组工、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