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加强农村养老工作的指导意见》。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从会上获悉,山东将积极推广乡镇卫生院、养老院“两院一体”模式,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对乡镇卫生院开展养老服务的,与养老机构同等享受资金补助政策。山东还制定出台了敬老院改造提升补助政策,对每张新建护理型床位补助8000-12000元。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山东60岁及以上农村老年人已经达到1040万。近日,山东省民政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养老工作的指导意见》。
省民政厅副厅长张孟强说,《意见》完善了基本养老服务制度,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实现应养尽养、愿进全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经济困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重度失能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健全了留守老年人巡访关爱制度,逐一明确帮包责任人,落实关爱服务措施;要求2025年底前16市全面建立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意见》提出,要健全覆盖县、乡、村、家庭的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县级层面,每个县至少建有1处以提供失能特困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敬老院。家庭层面,支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组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同时,积极督促赡养人依法履行赡养义务,鼓励各地设立孝德基金,组织开展“五好家庭”“最孝儿孙”“最美儿媳”等选树活动。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刘建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