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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引进总部企业最高奖励1000万元

2022-04-01 13:52:55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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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刘建宇

4月1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山东省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从会上获悉,山东将对新引进的总部企业,根据产业分类、地方贡献、注册资本等不同情况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对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给予最高1亿元财政奖励。对新上市总部企业,省财政分阶段给予500万元的补助,对引进和培育总部企业综合评价前5名的县(市、区)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省财政厅副厅长袁培全说,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等因素叠加影响,山东将积极发挥财政支出政策作用,更加注重精准发力、靶向施策,为企业发展注入“强心针”“助推剂”。

聚焦产业链提升,推动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在前期工业互联网发展财政激励政策基础上,山东进一步精准发力,推出了对企业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给予最高10万元费用补助,对数字经济重大创新和应用示范项目给予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5%的财政股权投资等财政激励政策。开展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促进机构奖励,单户机构奖励最高50万元,支持实施标志性产业链突破工程。对细分领域掌握独门绝技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5%的股权投资支持,通过资本赋能助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快速发展等。

聚焦开放度提升,支持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大力培育发展总部经济,山东对新引进的总部企业,将根据产业分类、地方贡献、注册资本等不同情况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对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给予最高1亿元财政奖励。对新上市总部企业,省财政分阶段给予500万元的补助,对引进和培育总部企业综合评价前5名的县(市、区)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担保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开展汇率避险担保业务,担保费由省财政和企业所在地财政按照5:5比例予以全额补贴等。

聚焦能源保障提升,引导建设清洁能源工程。山东将对2022-2025年建成并网的漂浮式海上光伏项目,分别按照每千瓦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2022-2024年建成并网的海上风电项目,分别按照每千瓦800元、500元、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同时,充分发挥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支持海上光伏和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等等。

聚焦县域活力提升,实施特色强县激励政策。在前期已出台“工业强县”“现代农业强县”等7个“十强县”培育政策的基础上,山东继续聚焦县域经济发展,出台省级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绿色发展先行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县、质量强县等强县评选政策,省级财政分类给予200万-500万元资金奖励,引导各地立足县域特色基础,做优做强县域经济等。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