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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红十字会条例》通过,捐赠人将有知情权

2022-06-09 16:24:21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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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刘建宇

6月9日,《山东省红十字会条例》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范了红十字会财产的来源、管理使用和接受、处分社会捐赠款物等方面的行为,赋予捐赠人对其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监督体系事关公信力。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仲泉说,《条例》规范了红十字会财产的来源、管理使用和接受、处分社会捐赠款物等方面的行为。要求红十字会通过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发挥监事会专门监督职责,依法聘请独立第三方开展内部审计和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加强自身监督,提高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公开透明度。规定审计、民政等部门对红十字会财产收入使用情况、募捐活动和捐赠款物收支情况进行行政监督,并赋予捐赠人对其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为实现其知情权和监督权提供了权利救济途径。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