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氯碱厂特种聚氯乙烯
中试装置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氯碱厂特种聚氯乙烯中试装置改造项目
项目位置:淄博市齐鲁化学工业区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氯碱厂现有厂区内
建设概况:氯碱厂拟对现有聚氯乙烯(PVC)中试装置进行技术改造,本次改造将在原有流程基础上,根据工艺包对聚合单元进行流程优化及自动化改造,同时配套增加冷冻机;在聚合单元之后增加汽提单元;干燥单元废气经引风机引入2#聚氯乙烯装置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排放;将聚氯乙烯粉料经输送风机输送至成品车间完成包装。本项目建成后,聚氯乙烯中试装置按照流程由助剂配制及聚合单元、汽提单元、干燥单元、公用工程单元四部分组成。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33-7588493
邮箱:lxpzlxp@126.com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您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网址如下: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通过电话、信件或E-Mail向建设单位进行意见表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