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希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10000吨丙二醇二醋酸酯、5000吨醋酸异辛酯、1000吨二丙二醇甲醚醋酸酯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报批前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的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对潍坊希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丙二醇二醋酸酯、5000吨醋酸异辛酯、1000吨二丙二醇甲醚醋酸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0000吨丙二醇二醋酸酯、5000吨醋酸异辛酯、1000吨二丙二醇甲醚醋酸酯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朱刘街道万山路32号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23520万元,占地20亩,建设有厂房、仓库等建筑物,购置反应罐、蒸馏罐、蒸馏塔等生产设备210台(套),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10000吨丙二醇二醋酸酯、5000吨醋酸异辛酯、1000吨二丙二醇甲醚醋酸酯的能力。
二、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建设单位:潍坊希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13205331973@163.com
环评单位:山东海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众参与说明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众参与说明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ufYiE7zI25l7w8VcPl4Kg
提取码:phl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电子版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邮箱:13205331973@163.com;
(2)纸版公众意见表,提交潍坊希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赵总。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或建议的,可通过上述途径提交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发布单位:潍坊希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