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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通告,最高奖励258万元

2022-06-21 17:45:31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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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则悬赏通告,详情如下:

被执行人:赵越,女,1981年6月1日生,身份证号码:370281198106011824,住所地山东省胶州市胶东镇葛埠岭村204号。

未履行金额:32255382.60元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8%支付悬赏金。

悬赏事由: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02民初117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征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悬赏条件:悬赏公告发布后,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本院将对有关人员提供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人及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本院将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8%支付悬赏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悬赏金奖励:1.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2.财产线索属于申请执行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提供的,或被执行人已申报的;3.有关人员使用非法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4.其他依法不予发放悬赏金情形的。

举报电话:0532-83098187(赵法官)

本公告有效期:2022年6月20日起至2023年6月19日止。如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申请撤回悬赏执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悬赏执行终结的,本院将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公告告知,本悬赏执行公告即时失效。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来源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崔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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