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菏泽市东明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一名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犯罪嫌疑人。通报如下:
经查,9月2日17时许,杨某与闫某从高风险地区济宁市某县自驾来到东明。9月5日,当东明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调查时,杨某隐瞒行程,编造谎言。在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对其要求居家静止,等待工作人员上门做核酸的情况下,密接者杨某私自到小井镇某酒店与闫某举行婚礼,致使170余名次密接者隔离,对我县疫情防控工作造成较大影响。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已被东明县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防疫相关规定,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必须按规定提前报备行程,积极配合做好隔离和健康管理措施,共筑防疫安全屏障;对故意隐瞒行程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惩处。
来源 东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