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张雯雯 王思羽
为扎实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近日,省教育厅制定发布了《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指南》。《指南》明确提到,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共同生活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为留守儿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家长三方为关爱责任主体。
针对农村留守儿童,《指南》要求,坚决做到义务教育有保障,防止适龄留守儿童失学辍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积极会同民政、乡镇、村(居)建立留守儿童数据共享及动态建档制度,确保每一名留守儿童纳入教育关爱范围。学校留守儿童动态建档率100%;县级留守儿童档案更新频次不长于3个月。对未入学的适龄留守儿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时下发入学通知书,会同乡镇人民政府督促其入学。加强在校留守儿童考勤监测,对辍学或未按时到校的,学校第一时间记入控辍保学工作台账、采取措施,按照“一人一案”要求,及时劝返复学。
关注留守儿童校内外安全,加强留守儿童的生活安全教育、法治安全防护,排查留守儿童身边安全隐患,完善学校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寄宿制学校要加强寄宿安全建设及宿管人员管理,为留守儿童营造安全的校园学习生活环境。同时,着力整治校园欺凌问题。强化教育惩戒,防止产生校园欺凌特别是针对留守儿童的校园欺凌问题,严厉打击校园暴力行为。为促其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指南》还要求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关爱教研和干预专家指导力量建设,组织关爱责任人与每名留守儿童每两周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及时掌握留守儿童心理状况。
《指南》提到,还要加强留守儿童的学业辅导和生活指导,根据动态监测情况,安排专人对学习有困难、学习习惯有问题的留守儿童进行个性化辅导补习,帮助其提升学业水平、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引导留守儿童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鼓励他们增强自立意识、强化自理能力。丰富留守儿童课外生活,学校针对留守儿童需求,开设特色社团或特长类课程;结合本地实际,广泛设计、组织开展面向留守儿童群体的文体娱乐活动,组织留守儿童开展研学旅行活动,拓展留守儿童视野。
此外,加强家庭困难留守儿童资助帮扶工作。全面排查、及时掌握家庭困难留守儿童情况,坚持“应助尽助”,纳入学生资助范围。广泛联合妇联、团委、关工委、慈善总会等组织及社会志愿服务团队、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开展面向家庭困难留守儿童的结对子、帮扶资助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