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郑芷南 冯立明
7月12日,山东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山洪与地质灾害防范应对的通知,要求各市防指、各市政府安委会,省防指各成员单位、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提高思想认识,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强化隐患排查,确保风险有效管控;强化监测预警,确保预警叫应到位;强化科学避灾,确保转移避险及时。
通知要求,当前,山东省正值主汛期,强降雨过程和强对流天气频繁,山洪地质灾害易发。近期,四川乐山、湖北宜昌山体滑坡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张国清副总理作出批示,要求举一反三,警示全国各地及时采取措施、及时避险。国家防办、国务院安委办下发通知,对做好汛期山洪与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作出专门安排部署。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和国家防办、国务院安委办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山东省汛期山洪和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近期山东省一些地区强降雨过程频繁、累计雨量大,土壤含水趋于饱和,山洪、地质灾害风险增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强化极限思维、底线思维,深刻汲取灾害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汛期山洪与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防御,加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尤其是项目驻地和人员安全,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指导责任和基层属地防范应对责任,督促各级、各部门和山洪、地质灾害风险区各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防范应对措施。要督促各企业落实汛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防汛责任覆盖到每一个基层单位和在建工程项目部,明确防汛安全管理具体任务和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值班责任制等,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安全。
二是强化隐患排查,确保风险有效管控。要聚焦在建工程、旅游景区、切坡修路和建房、山洪沟道出口、地质灾害隐患点、交通沿线等重点部位,抓好汛期山洪与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要组织工程建设单位对项目驻地山洪与地质灾害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对临近高陡边坡、山洪沟谷等风险地带要加强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落实日常巡查人员和措施,关键时段要加密巡查频次,动态监控灾害隐患变化。建设项目工地营地选址要科学论证、合理布局,避开山洪、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边坡、临水、临崖等处要经专项处置。
三是强化监测预警,确保预警叫应到位。要指导各地、各施工企业健全完善应急联动机制,落实监测预警责任人,配备必要的监测预警设施,强化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和夜间巡查,在强降雨期间和降雨停止后一段时间内安排专人核查,完善群测群防措施,做到山洪与地质灾害早发现、早预警。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发生的滞后效应和持续降雨导致山洪、地质灾害叠加风险,延长监测监视期,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要严格落实暴雨、山洪、地质灾害等预警的应急“叫应”,确保预警信息到岗到人,相关责任人要有“叫”、有“应”、有“为”,及时组织开展应对处置。
四是强化科学避灾,确保转移避险及时。要把人员转移避险作为保障人员生命安全最有效手段,在吃不准看不透情况下,要坚决、果断组织人员撤离、转移避险。要加强“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坚决执行“三个紧急撤离”,即危险隐患点强降雨时紧急撤离、隐患点发生异常险情时紧急撤离、对隐患点险情不能准确判断时紧急撤离,避免犹豫不决、瞻前顾后、当机不断。要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备齐备足生活物资,就切实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要加强对已撤离人员管控,防止擅自返回导致伤亡。要切实做好汛期值班值守工作安排,一旦发生山洪、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确保第一时间组织处置并按规定上报,严禁迟报、瞒报、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