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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对公务接待费再压减60%

2020-10-13 09:16:19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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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通知》,明确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省级财政2020年在年初预算压减的基础上,对差旅费再压减30%,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再压减60%。同时,山东将加强涉企收费监管力度,严禁征收“过头税费”等,禁止因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而乱收费增加企业负担。

严禁向企业征收“过头税费”

山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把保居民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突出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就业。要加大民生保障力度,确保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减,着力做好特困群众兜底保障、重要生活必需品保供等工作。要切实兜牢基层“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简称基层“三保”)底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重点向财政困难县(市、区)、乡(镇)倾斜。

同时,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围绕保市场主体,密切跟踪疫情态势和经济运行情况,加强涉企收费监管力度,严禁征收“过头税费”、违规揽税收费和虚增收入,决不能因为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而乱收费增加企业负担,也不得违规对下级政府财政收入等指标进行考核排名,确保该减的税减到位,该降的费降到位,使企业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对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到位、违法违规增加财政收入的,要严肃问责相关单位和责任人。

非刚性支出再压减60%以上

在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方面,我省明确,省级财政2020年在年初预算压减的基础上,对差旅费再压减30%,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再压减60%,对无法执行的因公出国(境)费全部收回。

同时,山东要求,除保障重点工作新成立机构、专班,以及开展专业技术活动外,对尚未签订采购合同的计算机设备、办公设备和家具等,一律停止采购,资金全部收回;对政策目标不明确的一般奖补类支出、可暂缓实施的项目支出全部收回,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在年初预算压减基础上再压减60%以上; 严禁新建楼堂馆所,除危房外不得新批复实施办公用房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不得新增购置一般公务用车;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一律不增加编外人员经费,应由本单位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事项,不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变相增加编外人员经费。

此外,山东将对预算支出实施“红黄绿”预警管控,对民生政策、疫情防控,以及教育、科技、人才、扶贫、就业、水利等重点领域重大项目支出实行“绿色通道”畅行,全力予以保障;对一般性非急需非刚性等压减控制类支出实行“黄色预警”管理;对停止安排类支出实行“红色禁行”控制,坚决不予安排。

对债务数据造假“零容忍”

《通知》明确,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全过程监管,突出抓好中央直达资金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发挥好直达资金效益,确保直达基层、直达企业、直达民生。

同时,严格执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建立受益对象实名台账,做到每笔资金都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可查可控,切实提高纾困政策落实的精准性、时效性。审计部门要加大审计力度,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问责,对违规违纪违法使用财政资金的按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山东要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工作,不得因应对疫情而忽视债务风险,不得以财政困难为由违规举债制造新的风险。完善全口径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控机制,规范做好隐性债务变动统计工作,对债务数据造假“零容忍”,一旦发现坚决按规定严肃查处。严格执行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制度,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增加政府隐性债务。

此外,山东还要求各级、各部门结合2021年度预算编制,切实打破基数概念和预算支出固化僵化的格局,按照有依据、有标准、符合新形势要求的原则,重新排项目、定资金,切实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记者刘建宇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王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