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冯云云 李迪
12月12日晚间,恒通股份(603223.SH)发布公告称,公司特定股东于江水计划将其持有的4.28%股份在6个月内全部减持,公司表示,本次减持计划由于江水先生个人需求决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
公开信息显示,恒通股份成立于2007年,2015年在上交所上市,是国内首家道路运输A股上市企业,主营公路货运物流业务及液化天然气销售,位于山东烟台龙口市。
于江水是恒通股份的“老人”,2007年公司成立之初即任监事一职,2011年到2021年一直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2021年3月22日,恒通股份公告称,于江水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及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于江水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当年12月,证监会山东监管局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1号、12号)显示,于江水因控制他人账户内幕交易“恒通股份”,被证监会山东监管局罚没合计264.81万元。
目前,于江水持股4.28%,为恒通股份第四大股东。公告称,于江水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2185.62万股,减持比例为公司股份总数的4.28%,也就是其持有的全部股份。
股东减持动作之下,恒通股份的业绩也不太乐观。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收36.65亿元,同比下滑29.14%;实现净利润5578.55万元,同比下滑21.03%。恒通股份解释称,主要是受疫情及LNG市场价格过高影响,销量下降,收入减少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