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张雯雯 王思羽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分类认定工作,提升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近日,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对《山东省幼儿园分类认定标准》《山东省幼儿园分类认定评估细则》进行了修订完善。
相关要求指出,幼儿园分为省级示范幼儿园、一类幼儿园、二类幼儿园、三类幼儿园。《认定标准》是各类幼儿园必须达到的底线标准,向社会和家长公布。《评估细则》则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幼儿园办园水平进行分类认定评估的依据。《评估细则》满分为1000分。省级示范幼儿园需达到900分以上,一类幼儿园需达到800—899分,二类幼儿园需达到700—799分,三类幼儿园需达到600—699分。600分以下的,要限期整改,重新申报分类认定。省级示范幼儿园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并公布,一类幼儿园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并公布,二类幼儿园、三类幼儿园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并公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通过认定的幼儿园进行公布,及时书面报送同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设计各类幼儿园园牌式样,幼儿园园牌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作。幼儿园要将园牌、《认定标准》、收费标准等悬挂于大门明显处,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标准,分年度对原有幼儿园重新进行类别评估认定。新建幼儿园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为一类、二类、三类幼儿园,幼儿园在相应类别满2年后才能申请上一级类别。省级示范幼儿园每2年认定一次,有效期为5年。一类及以下幼儿园每1—2年认定一次,有效期为3—5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对幼儿园进行复评或抽检,对办园水平下降或者办园不规范的幼儿园,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降低类别,同时调整收费标准;情节严重的,取消办园资格。
按照幼儿园分类准入、分类管理、分类收费、优质优价的原则,统一收费项目,明确收费管理方式和权限,规范收费标准管理,加强收费监督管理。幼儿园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在保教费外以特色教育为名开办各类培训班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书本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