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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配备新能源汽车近3000辆

2023-04-07 09:47:11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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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杨子葶

4月6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有关情况。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获悉,近年来,山东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决策部署,通过健全完善制度、提高配备比例、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部门协同联动以及建立推广制度机制等措施,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取得明显成效。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王守波介绍,山东注重顶层设计,将“省级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应当全部配备新能源汽车”作为硬性规定写入《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为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提供有效制度供给。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部署,在《山东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中又明确提出“到2025年,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全省党政机关新能源汽车采购占比实现100%”的要求。

同时,山东按照“政策引导、配套支撑、出行高效”的原则,支持青岛等市先试先行,引入社会力量建设充电桩等配套设施,为绿色公务出行提供便利。青岛市“创新推广新能源汽车积极引领绿色公务出行”案例入选省2021-2022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最佳示范案例。在公务出行租赁社会汽车方面,我省明确要求要坚持“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优先”的原则。青岛、东营等市的新能源汽车租赁项目已实现正常运营。博兴县创新新能源汽车推广试点,2021年通过“分期租”方式配备23辆新能源汽车替代燃油车辆。

截至目前,全省行政事业单位配备新能源汽车近3000辆,建设充电设施2.06万套。省本级分别在省委、省政府、山东大厦、机场等机关办公院落、住宅区和公共区域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900余个。

为加快推进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在我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去年,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山东省财政厅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记者了解到,《意见》的主要内容有五个方面,即适用范围、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意见》明确,到2025年,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全省党政机关新能源汽车采购占比达到100%,实现公务出行“绿色、低碳、环保、节约”的目标。

同时,《意见》明确提出3条工作措施。配备更新新能源汽车,使用财政资金配备更新公务用车,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全部采购配备新能源汽车,切实做到“应采尽采、应配尽配”;对部门(单位)缺编或符合更新条件的公务用车,确需配备更新的,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规定和要求,可根据财政中期预算安排情况,利用当年预算的一定比例,采取租赁等方式配备更新新能源汽车。优先租赁使用社会新能源汽车,对部门(单位)现有公务用车确实无法保障必要的公务出行,可按照“从严审批、严格标准,厉行节约、优先租赁新能源汽车”的原则,通过租赁方式使用新能源汽车保障公务出行。加快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科学搭建“直交互补、形式多样”的充换电平台,为高效便捷使用新能源汽车打牢硬件基础。

“《意见》的出台,可为省市县三级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供政策依据,具有一定的创新引领作用,指导性、实践性强。”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胡伟政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应该积极争当“排头兵”“领头雁”,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作出积极贡献。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