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杨子葶
为持续深入推进政务服务集成办改革,着力解决群众在办理结婚、生育、落户等相关业务过程中“多头跑、反复跑”的问题,山东省民政厅会同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创新实施“婚育户一件事”集成化办理,围绕结婚登记、婚姻状况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生育登记等政务服务事项,推进业务流程再造、政务数据共享,打造成群众眼中的“一件事”,实现婚育户事项“一张表单,一次办结”。截至目前,全省“婚育户一件事”累计生成生育登记信息13.6万条,全省平均每天有210对新婚夫妇享受到“婚育户一件事”带来的便利。
一、系统互联互通,一表申请“集成办”。一是集成申请表单。全面细致梳理结婚登记、婚姻状况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生育登记等事项集成化办理的申请条件和服务流程,明确政策依据、所需材料、申请方式、办理期限等要素,编制形成一张“一件事”事项申请表单,简化填报流程,实现申请材料标准化和“一表申请”。二是升级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山东省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山东省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在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中增加“申请生育登记”“现居住地”等信息要素,并同步补充修订《结婚登记告知单》和《结婚登记声明书》相关内容,明确告知申请人办理要求。三是延伸服务链条。在实现婚育事项联办的基础上,增加婚姻状况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和夫妻投靠户口迁移,实现“婚育户”集成化办理。省民政厅在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中增加“是否申请变更户口簿婚姻状况”“是否申请办理夫妻投靠户口迁移”两个办理选项,并与省公安厅共同研发数据共享接口,实现相关数据实时共享。
二、健全制度规范,统一标准“规范办”。一是完善制度规范。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结婚登记与生育登记申请服务事项联办工作的通知》,明确可在全省145个婚姻登记机关通过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办理生育登记申请信息采集。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婚育户”一件事服务事项联办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形成联办工作合力,有力保障业务规范实施。二是明确指引规范。省民政厅印发《婚姻登记工作指引》,为全省婚姻登记机关统一服务标准,确保联办事项在全省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山东省“婚育户”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场景服务指南》,详细解读了“婚育户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的事项范畴、服务对象、办理(受理)条件、材料清单、结果送达、咨询途径、办理渠道和办事流程图等,确保办事群众看得明白、办得顺畅。三是开展全员培训。聚焦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加强业务技能培训,省民政厅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多次举办全省“婚育户一件事”集成化办理工作专题培训,邀请业务骨干和有关专家共同授课,进一步明确登记流程、办理标准和咨询答复口径,保障改革推进落实。
三、线上线下融合,优化流程“极简办”。一是线上线下同标办理。线上:群众在“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提交婚姻登记预约申请时,可同步提交两项户籍业务和生育登记办理申请。线下:实行“婚育户一件事”线下一窗综合受理,群众可在线下婚姻登记机关服务窗口一次申请、办结所有联办事项。二是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群众办理婚姻状况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夫妻投靠户口迁移时,公安部门可通过共享民政部门推送的申请人婚姻登记信息,让群众免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乡镇(街道)卫生健康服务机构受理群众办理生育登记申请后,及时审核并纳入服务管理,申请人无须再上传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等信息,生育登记实现申请、受理、审批、发证、归档全程电子化。三是共享数据扩面增效。省民政厅依托全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以接口方式为全省各级各地税务、不动产、公积金等139个部门单位提供信息核查服务,在推动实现“婚育户一件事”集成化办理基础上,助力群众在办理其他相关业务时,免于提交婚姻登记领域证明材料,极大提升了群众办事便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