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张舒 通讯员 刘贵增 李辉
山东省公安厅5月份启动“集中办证月”活动,组织全省户政部门集中开展为中小学学生办理居民身份证。
凡省内异地就读的学生,可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电子证照办理身份证,不再要求提供实体证件;对证件丢失、损坏需要补(换)领的(距上次现场办理2年以内),可引导学生通过“山东微警务”公众号“全程网办”。对省外户籍的办证学生,首次申领证件的可参照“跨省通办”的要求,申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证件的,可凭居住证电子证照申领居民身份证。
“集中办证月”期间,全省统一建立“绿色通道”,对受理的制证信息,第一时间审核,第一时间签发。省公安厅证件制作中心和济南、青岛制证所第一时间制证,第一时间发放,一周内完成证件制作并通过EMS专递方式发至受理地。受理地公安机关将结合本地实际,通过集中发放、送证上门等方式,在最短时间内将证件发放至学生手中。对情况特殊,急需用证的单位和学生,制证单位可根据各地个性化需求提供定制服务。
规范窗口服务,采用延时、措施、预约等方式为学生办证提供便捷高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