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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500万元

2023-05-05 10:00:16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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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刘佳宁

 

实体经济是山东发展的基石,多年来,实体经济持续发展壮大,撑起了山东经济的基本盘,也在高质量发展中彰显了强大韧性与奔涌活力。5月4日,山东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暨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三批)》(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胡薄介绍,省政府结合当前全省实体经济发展实际和市场主体需求,制定了总体要求、重点举措和政策保障三方面内容,提出了2023年和2025年的主要目标;聚焦重点行业、关键领域,提出七个方面25项针对性措施;聚焦破解企业在科技创新、生产经营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困难,提出两个方面36条政策。预计新增减税降费350亿元,涉及省级及以上财政支出16.3亿元。

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500万元

企业既是经济发展的主体,也是规模巨大、需求敏锐、活力强大的技术创新主体。山东省科技厅副厅长于洪文介绍,今年,山东省将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现代高效农业等重点领域,动态发布“揭榜挂帅”榜单,实施100项左右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其中企业牵头项目数量占比达70%以上。

落实国家关于支持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同时,依托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及大型企业等,向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创客团队开放共享科研仪器设备,提供研究开发服务和检验检测服务。对符合条件且服务制度健全、提供服务量大、用户评价高、综合效益突出的供给方,按其上年度实际服务创新券总额的10%—30%给予奖励补助,同一供给方每年最高补助200万元。

《政策清单》包含三条含金量很高的惠企政策。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上,提出要建立完善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机制,符合条件的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企业,对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部分,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年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下企业,对其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总额,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补助比例最高5%,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500万元。在支持科技型企业提质升级上,提出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对属于集成电路、氢能领域且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5万元补助。在降低企业创新成本上,提出对纳入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备案并按时还本付息的企业,可任选一笔备案贷款按实际支付利息的40%给予一次性贴息支持,单个企业最高贴息50万元。

推出20项财税政策措施

实体经济是高质量发展的根基和引擎。山东省财政厅副厅长王元强介绍,这次发布的政策清单,围绕实体经济关键环节,又推出20项财税政策措施,综合运用税费减免、财政奖补、财政贴息、政府采购等多种政策工具,为市场主体加力赋能。初步测算,新增减税降费约350亿元,涉及省财政相关专项资金投入16.3亿元,将有力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激发市场活力。

山东省将继续实施减税降费,进一步提升政策针对性、精准性,主要聚焦四个领域发力。聚焦科技创新,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发展质效;聚焦小微企业发展,减征小微企业所得税,免征小规模纳税人二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为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聚焦物流高效畅通,将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政策再延续五年,助力物流业快速回暖;聚焦就业稳定,延续实施残保金减缴政策,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单位缴费保持在较低水平,切实减轻用工负担,增强就业吸纳能力。

用好财政政策杠杆,发挥“乘数”效用,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实体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对符合条件的科技成果转化贷款、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给予贴息,提升企业融资能力,降低创新成本;对创新活力强、绿色低碳质效好的特色产业集群给予奖补,鼓励中小企业集群发展,提升竞争力;对培育商户数量较多、销售额高的商业综合体给予奖补,对业绩较好的汽车展销活动给予奖补,推动消费提质增效,为实体经济发展增动力。

重点用好政府采购政策,赋能企业发展,在优化流程、简化程序基础上,进一步实施两项“除限制、赋能量”的政策。按现行政策,采购单位对货物类、服务类项目分别按照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10%支付预付款,为加大支持力度,对向科技型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预付款比例统一提高至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切实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同时,借助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建立科创企业数据库,全维度展现企业信用画像。符合条件的企业凭借政采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可快速融资,畅通科创企业融资渠道,化解融资难题。

出台政策扩大汽车展销

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消费工作,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大力实施“山东消费提振年”行动,出台系列提振消费的政策措施。

山东省商务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王洪平介绍,商业综合体是一种新业态、新模式,融合了商业零售、商务办公、酒店餐饮、公寓住宅、综合娱乐等多种功能。截至目前,全省纳入统计的商业综合体139家,入驻商户数25743户。做好新形势下的商业综合体统计工作,需要在政策支持上多想办法,鼓励分公司转法人、商贸个转企等,对达到规模标准的单位及时申报纳统,确保应统尽统,持续提升限额以上企业规模,客观反映地区、行业发展状况,增强消费长远发展后劲。基于以上考虑,第三批政策清单出台了鼓励商业综合体内限上商户培育的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前三季度限上单位销售额排前10位的商业综合体,根据新增纳统单位数量分三档进行奖补。其中,新增纳统单位15家(含)以上的,每个综合体补助100万元;新增10(含)-15家的,每个综合体补助50万元;新增5(含)-10家的,每个综合体补助30万元。

众所周知,汽车作为大宗商品,是拉动消费的主要动力,提振汽车消费对保持山东省消费市场稳定向好态势具有重要意义,而车展又是扩大汽车销售的重要平台,所以在政策清单中聚焦汽车展销活动,出台了专门的支持措施,既支持了汽车销售,又促进了会展的发展。对符合条件的4至10月份销售额前10位的汽车展销活动,分三档给予参展企业相关费用补助。其中,销售额超15亿元(含)的,每个活动支持200万元;销售额10(含)-15亿元的,每个活动支持100万元;销售额5(含)-10亿元的,每个活动支持50万元,用于补贴汽车销售企业参展场地费、搭建费用等实际支付费用。同时,鼓励各市制定具有本地特色的支持汽车销售企业参展政策,积极开展新车促销、汽车下乡、二手车置换等活动,持续扩大汽车消费。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