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菏泽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鄄城县纪委监委对牡丹区纪委监委原三级调研员王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静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消费卡、礼金;组织意识淡薄,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便利在房屋拆迁、施工建设和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王静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牡丹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牡丹区委批准,决定给予王静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 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