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于娜
日前,结合全省实际,山东省出台了《山东省美丽河湖保护建设与管理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明确到2025年,力争每年建成3—5个具有典型示范价值的省级美丽河湖,积极争创一批国家级美丽河湖,形成独具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保护与建设经验。据悉,这是全国首个明确了美丽河湖从“保护—建设—管理”全链条工作的指导文件。
美丽河湖是美丽中国在水生态环境领域的集中体现和重要载体。数据显示,经过多年的治理,山东省水环境质量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2022年,全省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83.0%,首次突破80%,优于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15.7个百分点,同比改善5.2个百分点,V类及以下水体连续两年保持清零,全省水环境监测指标达到有记录以来的最好水平。开展美丽河湖保护、建设与管理,也是水环境治理由单纯追求水质提升向“保水质、增颜值”齐抓共管转变的重要措施。
《工作方案》提出,按照“示范一批、引领一批、全面建成”三个五年的阶段部署,开展美丽河湖保护和建设,到2025年,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的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到2030年,美丽河湖建成比例力争达到60%左右;到2035年,全省具备条件的河湖基本建成“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美丽河湖。
在美丽河湖建设标准方面,我省将生态环境部指标体系中“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三水统筹”,拓展到“水丰河畅、水质优良、生物多样、人水和谐、水兴惠民”的“五水共建”,进一步强化了“亲民性”。
山东省美丽河湖评价指标在满足国家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增设了水体透明度、亲水便民设施配套、公众满意度等人民群众好理解、能亲近的亲民指标,让治水成效体现在人民群众的直观感受上,衔接了水利部门美丽幸福示范河湖的评选标准,加强了与水文化、水经济的协同融合。
《工作方案》的发布,将有力支撑山东省美丽河湖保护、建设与管理,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工作机制建立,为全国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山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