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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年内已公证“带押过户”5233件

2023-08-25 17:51:21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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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刘东宁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于8月25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公证便民服务有关情况。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从会上获悉,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机构全面推出房产买卖合同公证、资金提存监管、委托综合代办等服务,今年以来,共提供“带押过户”公证服务5233件。

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刘振远表示,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办理公证业务37.9万件,同比增长22.5%;其中,涉外及涉港澳台业务12.3万件,同比增长67.1%,各项业务数据稳居全国前列。

近年来,省司法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出台《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大幅下调房产、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等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综合降费比例超过30%;明确重度残疾人、军烈属、享受低保待遇人员办理公证时,减免收费比例不低于60%;办理不超过5000元的小额继承、80周岁以上老年人首次申请办理遗嘱公证,免收公证服务费。并出台《山东省公证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将12类涉及人民群众基本生产生活的民事和行政事项全部纳入公证法律援助范围,为年迈老人、残疾人等提供预约上门公证服务,为经济困难群众减免公证费用。2022年以来,全省共办理公证法律援助事项4600余件。

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调整公证机构执业区域的通知》,将6大项27小项常用公证事项执业区域变更为山东全省,群众可以在全省范围内任何一家公证机构办理这些公证事项,不受地域限制。并建立证明材料清单制度,编制各类公证事项所需的37类114项证明材料清单,坚持清单之外无证明。

此外,省司法厅还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开展不动产“带押过户”登记服务模式的通知》,全面推出房产买卖合同公证、资金提存监管、委托综合代办等服务,防止“一房多卖”,有效预防“带押”二手房交易中的法律风险。今年以来,全省公证机构共提供“带押过户”公证服务5233件,平均每笔业务为群众节约交易时间7个工作日、节约交易成本1万余元。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