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颂博
9月7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医保局主要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省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左毅介绍,省医保局联合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了《山东省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政策措施》突出“实”和“新”,围绕支持中药产业、中医技术、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养康养发展和提高群众中医医疗保障水平等提出22条政策措施。
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中药品种不断增多。《政策措施》首次明确将治疗性中药膏方使用的符合规定的中药饮片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此外,还将70种国家谈判中成药纳入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双通道”管理,保障谈判中成药买得到、用得上、可报销。为了平衡价格,山东还将组织开展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集采,引导价格回归合理水平,促进中药产业健康发展。
群众支付的医药费用将越来越少。《政策措施》在继续执行医保目录内中药饮片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的基础上,首次明确实行“三降低、一提高”新政策,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一是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个人先行自付比例降低到10%以内。二是将医疗机构治疗性中药制剂个人先行自付比例降低到15%以内。三是将统筹区内中医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较同级综合医疗机构降低20%以上。四是有条件的市中医医疗机构基本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原则上最高不超过95%。这些政策的实施,预计每年将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近7亿元。
纳入医保定点的中医医药机构范围不断扩大。山东在支持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发展的同时,对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一视同仁,支持对象从公立医疗机构延伸到了社会办医疗机构,在定点纳入、基金拨付等方面给予支持。同时,政策支持范围从传统领域拓展到了中医医养康养、商业健康保险等多层次领域。支持发挥中医医养康养优势,将相关中医康复和护理项目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鼓励开发中医药特色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以满足群众多层次保障需求。通俗点说,百姓除了在公立医院购买中医药产品可以使用医保外,在社会办的医馆内也可以大大方方地使用医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