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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举行食品安全条例立法听证会 20名陈述人现场提意见

2023-10-23 19:17:53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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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高建军

山东省拟制定《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10月23日获悉,省人大常委会在济南举行《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立法听证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王良,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作为听证人,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作为提案人代表参加了会议。

出席本次立法听证会的20名陈述人和9名旁听人,代表了学者、律师、教师、市民、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和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教育、市场监管部门等社会各方面。

听证会上,20位陈述人各抒己见,围绕“食品生产者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不得在同一生产场所就同一食品类别申请办理食品小作坊登记。该规定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商场、车站、机场、体育场馆、风景名胜区等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查验许可证或者登记、备案凭证的规定,是否符合我省食品安全监管实际?”食品贮存、运输的规定,是否满足保障食品安全的需要?等七个问题陈述发言,提出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食品安全立法,直接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必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王良说,在基层立法联系点举行立法听证会,让立法机关多跑路、人民群众少跑腿,就是为了尽可能多地倾听基层的真实声音,掌握第一手鲜活资料,使立法更能集中民智、汇聚民意、体现民情。

据了解,《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已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初次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意见、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意见、法制委员会调研意见,以及十六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社会公众等各方面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多次论证和修改,形成了现在的《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

《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共六章七十四条,包括总则、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安全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崔妮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