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高建军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11月30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在会上获悉,《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
据了解,条例共6章73条,包括总则、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安全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黄庆峰介绍,《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着力构建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条例》明确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合力。”黄庆峰表示,《条例》进一步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明确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等部门以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责任。同时,《条例》鼓励社会组织、行业组织、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发挥作用,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条例》明确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其中,提到加强对学校、养老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对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管理、加工制作过程网络展示等作出明确规定,要求供餐单位即时加工制作、当餐分装配送。
《条例》要求强化食用农产品销售监管,推动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条例》规范食用农产品批发,要求建立食用农产品销售记录制度。同时,条例还鼓励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增强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能力,为农民销售自产食用农产品提供便利。
《条例》规定强化网络食品经营监管,优化网络消费环境。条例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备案管理、主体责任、配合检查义务等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同时还明确了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的食品安全义务。
《条例》要求强化保障能力建设,有效支撑食品安全监管。条例注重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能力建设,强化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明确检验机构、检验人对出具的检验报告负责。
《条例》明确多措并举,强化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从执法队伍建设、信用监管、信息化追溯、执法协作、应急处置、责任约谈等方面明确了一系列监管措施。健全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明确实行信息化追溯管理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品种,并向社会公布。
省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蔡福安表示,《条例》是我省在新发展阶段出台的一部综合性的食品安全地方法规,是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条例》宣传、培训工作,统筹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