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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擦亮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底色

2024-09-30 09:50:32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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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宇琦

 

秉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统筹实施山水林田海岛湾一体化保护修复,烟台市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推动城市建设发展的关键,让“绿水青山、碧海蓝天”成为烟台市亮丽的城市名片,护航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展开生态文明建设的美丽画卷

悠悠白云,碧海蓝天,山光海色,相映成趣。烟台市横跨黄海、渤海,海岸线长,海洋资源丰富。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为烟台城市发展提供了优越的基础,也让烟台市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面拥有了更坚定的决心。

2023年底,烟台市莱山区被授予“第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这是烟台市首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此外,海阳市、招远市金岭镇分别被授予“第四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第四批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

这是烟台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在新时代新征程上,烟台市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顺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更高期待,通过开创性工作举措,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走在实处,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成果。

高位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新时代新征程上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重要部署。烟台市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坚决抓好贯彻落实,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烟台建立领导带头、承诺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督察整改方案把关定向,不断强化顶层设计、层层传导压力,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整改落实。

烟台市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百日行动”,建立联动协作、分类管理、主动排查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发现问题—交办问题—跟踪盯办—整改落实—督导复核”的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

随着《烟台市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的出台,个别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交叉和边界不清晰,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得到改善解决,各部门的职责进一步明确,相关责任制度不断完善。

与此同时,烟台市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等一系列生态文明制度,形成了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赔偿、后果严惩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通过推动全方位、深层次的绿色变革,烟台市绘就高质量发展的底色,助力生产总值迈上万亿元台阶。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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