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杨芳 王颂博
“尽管相关部门已经做了很多工作,严禁电动自行车上楼入户,但该现象仍屡禁不止,因违规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仍时有发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正在召开的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省政协委员、民进山东省委会原秘书长姜军锋在接受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应当综合施策解决电动自行车上楼入户问题。
姜军锋向大会提交了《关于综合施策解决电动车上楼入户问题的建议》。据他介绍,根据中国自行车协会数据,截至2022年末,我国两轮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达3.5亿辆,相当于每4人就拥有1辆电动自行车。同时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统计,2023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2.1万起。有数据显示,80%的电动自行车火灾是在充电时发生的,其中超过一半发生在夜间充电过程中,而90%的电动自行车起火致人伤亡案例则发生在门厅、过道以及楼梯间。
“据相关数据统计,济南市2024年电动车保有量约427万辆,2023年初步统计发生火灾322起,这已引发全社会高度重视。”姜军锋表示,围绕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国家先后制定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但现实生活中,电动自行车“上楼入户”现象仍屡禁不止,因违规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仍时有发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此,他建议,首先应运用法治手段,加强电动自行车全生命周期管理。“从实际情况看,目前电动自行车配套法律法规不健全,行政执法、司法裁判缺乏依据,对相关行为的约束力度有限;虽然个别地方探索制定关于电动自行车的地方性法规,但大多存在条款空泛等问题;因涉及人数多和整治难度高,存在执法率低的情况。”
他建议针对电动自行车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地方立法中应将其高度重视,做出必要的限制,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制定细化相关法律法规,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通行、停放、充电、回收等各环节进行规范,推动电动自行车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同时,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处置力度,特别是对于多次违法的人员,可以考虑采取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增强执法刚性,提高违法成本。
“应坚持疏堵结合,推动建设安全可靠的充电环境。”姜军锋告诉记者,电动自行车上楼现象难以杜绝,根源在于群众有迫切的停车和充电需求。从调研来看,目前有的居民反映小区空间有限、规划滞后,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设施不足;有的反映停放和充电费用太高,增加生活成本。他建议加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的规划、设置,出台新建住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强制性配比要求,加快既有住宅的充电设施改造,建议家庭电价和户外电价能够统一,户外安装数量充足、操作方便、价格适中的共享充电桩,停放和充电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真正为小区居民提供便捷、安全的充电环境。
“电动自行车管理,还要强化科技赋能,精准管控。”姜军锋表示,为管控电动自行车上楼,从调研看,有的小区在电梯内或者楼道口安装阻拦设施;有的依靠物业工作人员、保安、保洁巡察清理或阻拦,但效果并不理想。“建议积极推动辖区街道和物业单位,在有条件的社区加装电梯电动车智能管控系统,通过‘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加强管理,有效识别电动自行车并及时阻止进入电梯,消除此类消防安全隐患。”
此外,他还建议做好宣传教育,持续推动良好生活习惯养成。“电动车上楼入户管理顽疾久治不愈,最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市民安全意识的薄弱,在于个别群众图方便、随大流的心理,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安全生活习惯和良好社会风尚的教育养成。”他建议社区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居民对电动自行车上楼充电的危险性认识,引导居民选择合规的充电方式,动员业主互相监督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形成群众自觉行动和社会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