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颂博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优质的营商环境是民营经济发展的沃土,而法治正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24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今年2月24日,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二审稿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谈及这部为民营经济“量身定做”的法律,住鲁全国政协委员、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山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李连祥表示,目前立法进程正在加快推进,这将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别是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是推动创新创造的主力军,也是最活跃的创新力量。李连祥认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动能来自于内部,但同时外部土壤也很重要。应进一步加强企业创新成果的法律保护,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的案件,要有针对性地进行研判,依法加大此类案件的惩罚力度,对于构成犯罪的案件要及时转交,凝聚各方面合力保护企业创新成果,营造“人人重视保护、不敢侵权”的浓厚氛围。同时,要不断完善创新成果转化机制,推动研发成果有效转化为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更好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
“要打好保护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组合拳’,建强用好科技创新法治服务中心,为企业精准提供风险防控方案,形成保护、转化、服务三位一体的法律保障体系,让民营企业能够安心地创新发展。”李连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