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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山东省法院去年共受理涉外商事案件452件

2025-05-14 09:56:07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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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刘东宁 实习生 王靖然

 

5月1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法院“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工作情况。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从会上获悉,2024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涉外商事(包括涉港澳台商事)案件452件,审结397件。

省法院民四庭庭长张传毅在会上表示,全省法院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着力提升涉外司法效能,持续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注重发挥调解这一“东方经验”在涉外案件审理中的重要作用,把调解贯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始终,力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全省法院坚持依法履职,积极回应中外当事人司法需求,加强与商务、海事行政等部门的联动,积极参与涉外法务区建设,做好纠纷预防、矛盾调处、司法建议等工作。

与此同时,全省法院还积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的要求,依法公正审理各类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发挥对仲裁的监督和支持作用,着力营造仲裁友好型的司法环境。充分尊重中外当事人的仲裁意愿,支持和鼓励当事人选择仲裁解决纠纷,推动仲裁事业健康发展,提升仲裁服务效能。

“2024年,全省法院受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2099件,同比上升8.4%;审结2091件,同比上升7.08%。作出否定性评价案件80件,占比3.8%,同比下降2.2%,有力地维护了仲裁协议的有效性和仲裁裁决的终局性效力。”张传毅说。

会上发布了“英属维尔京群岛某公司诉荷兰某公司、爱瑞克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山东某公司诉开曼群岛某公司、大连某公司股权质权纠纷案”“泰国某石油公司诉山东某金属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等山东法院“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省法院民四庭副庭长康靖表示,本次发布的案例涉及俄罗斯、法国、荷兰、奥地利、韩国、泰国、越南、新加坡、阿联酋、多米尼克等国家。案件类型涵盖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航空运输合同、商事侵权、商事担保、海上运输、海事保全、海上人身损害责任、国际仲裁和司法互助等领域。所涉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代表性,通过平等保护、规则衔接与创新机制,在准确适用法律、完善商事规则、创新纠纷解决机制方面作出了山东实践。案例具体体现了山东法院在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中平等保护利益与对接域外规则、实质化解纠纷与提升审判效率、护航对外开放与警示发展风险等特点。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