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介绍山东完善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更好支持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情况。
针对此次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如何判断能否申请?具体申领流程是怎样的?对此,省民政厅副厅长张志毅在发布会上进行了详细介绍,主要分为5个步骤。
第一步,注册个人账号。消费券的申请和使用核销,都要依托“民政通”线上平台进行。“民政通”是民政部开发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移动端,包含安卓、鸿蒙、IOS三个操作系统版本的APP,以及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百度小程序等。每位参与的老年人,首先要在“民政通”注册自己的账号。老年人自己注册账号有困难的,配偶、子女、其他亲属以及村、社区工作人员,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等都可以代为注册。
第二步,申请能力评估。通过“民政通”线上注册个人账号以后,就可以申请能力评估和申领消费券。民政部规定,只有中度以上失能等级的老年人才有资格享受本次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因此,申请账号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申请老年人能力评估。老年人或者代办人可以登录“民政通”首页,点击“养老服务消费项目”专栏,提交评估申请,从中选择评估机构,待评估机构受理后开展评估服务。
第三步,领取电子消费券。评估结果上传至“民政通”后,县级民政部门会在后台对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对首次申请并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民政通”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个人账户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当月提出申请时不足5个工作日的,经审核后自次月起发放,后续按月发放,老年人登录后点击领取即可。
第四步,申请养老服务。成功申请电子消费券的老年人,接下来就可以从“民政通”申请自己需要的养老服务项目。养老服务分为机构、社区、居家、日托和喘息服务,老年人或者代办人可以从中选择需要的服务项目和服务机构,然后提交申请,服务机构受理后,会安排专业服务人员与申请的老年人联系,并提供相应服务。
第五步,核销电子消费券。支付服务费用时,可以在电子消费券额度内,按照实际应付金额的40%进行抵扣,个人自付60%的费用。举个例子,比如某位老年人申领了500元的居家上门消费券,之后申请了标价100元的上门服务项目,付费时可以使用消费券抵扣40元的费用,个人自付60元。消费券剩余的460元可以在当月继续使用,直至全部抵扣完毕。没有抵扣完的消费券,不能累积到下月的额度里,当月领取、当月使用、次月就失效。
据悉,省民政厅官方网站会公布政策咨询电话,省民政厅将指导市县民政部门建立意见收集反馈处置机制,畅通政策咨询、投诉建议渠道,老年人在参与活动过程中,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向市县民政部门电话咨询,对服务质量不满意或者有什么意见建议,也可以反映。
来源:大众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