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琳
山东省要求中小学校把足球纳入大课间和课后延时服务。图为青岛通济实验学校的学生在大课间活动中进行足球比赛。新华社发
近日,为进一步深化我省青少年足球综合改革,推动青少年足球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青少年校园足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围绕提高普及水平、畅通成才通道、全面深化体教融合等提出10条措施。
2030年实现市县青训中心全覆盖
《若干措施》提出,中小学校要把足球列入体育课教学内容,并纳入大课间和课后延时服务,普遍成立足球兴趣小组、社团或俱乐部,积极参加校内外足球比赛和足球活动。
高校要强化公共体育课程足球教学,开足上好足球课。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展符合幼儿成长规律的足球趣味活动。
高质量建设3000所左右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坚持男女足协同发展,推动青少年女足运动普及与提高。广泛开展“快乐足球”专项志愿服务、公益足球赛、幼儿园足球嘉年华等各类足球公益活动。
同时,全面深化体教融合,建立健全省、市、县(市、区)三级不同年龄段相衔接的高水平足球队,畅通选材渠道。支持依托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市县级青少年足球训练(以下简称青训)中心,到2030年,实现市县级青训中心全覆盖。支持省属高校与职业俱乐部、省优秀运动队共建职业、专业足球队,对进入职业俱乐部梯队和一线队的高中生、大学生可按规定保留学籍。
构建“小初高”足球人才升学体系
聚焦畅通人才成长渠道,我省鼓励各地建立小学、初中、高中校园足球人才“一条龙”升学体系,允许小学、初中优秀足球人才跨学区合理流动、成建制升学。有序扩大体校与本科高校“3+4”校园足球人才贯通培养规模,探索开展普通高中、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贯通培养试点。
在完善竞赛体系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各级教育、体育等部门统一制定年度竞赛日历,建立比赛共办、成绩互认机制。建立健全赛事体系,构建以“省长杯”为引领,山东省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足球联赛、“体彩杯”中小学校体育联赛足球比赛等3个品牌赛事为支撑,国际、区域邀请赛等为补充的“1+3+N”校园足球赛事体系。
此外,将校园足球国际交流纳入中外友好城市交流项目以及中外校际交流项目。建立各地、各高校与足球发达国家和地区、优秀职业俱乐部合作机制,选派优秀青少年球员赴海外俱乐部培养锻炼,邀请足球发达国家和地区青少年到省内学校交流互鉴。支持各地加强与国际组织和专业机构的交流合作,组织或参与国际青少年足球赛事活动。
到2027年建成50个名师工作室
《若干措施》聚焦加强师资力量、加快场地建设,强化数智赋能等短板和弱项,明确提出到2027年,全省建设50个省级校园足球名师(名教练)工作室(站),并加大培训力度,每年省级培训校园足球骨干教师、教练员、裁判员不少于1000人次。
稳步提升社会足球场地、校园足球场地数量,完善足球场地配套设施,城区老旧设施改造优先预留足球场地建设用地,新建和改建学校要统筹考虑足球场地设施建设。针对青少年足球培养特点,在社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建设小型多样、灵活适用的足球场地。
同时,完善省级校园足球信息化管理系统,打造赛事服务数据库。建立教练员共享资源库,明确教练员准入标准和选聘流程,实现学校与教练员的双向选择。健全校园足球人才数据库,强化过程性评价,实现全过程追踪、精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