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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帮卖”能“兜底”,实现“想换就换” 山东省推出住房“以旧换新”政策

2025-12-13 12:57:44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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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史尚静 徐晓艳

 

12月12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举行新闻通气会,发布解读《关于住房“以旧换新”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已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从丰富“换新”模式、拓宽处置途径、降低换新成本、完善金融服务、优化交易流程与服务、健全风险防控机制6方面推出15条措施,聚焦市场卖旧买新置换不畅的堵点、痛点,缓解换房资金压力,有效促进住房“以旧换新”,让居民“想换就换、敢换能换”。

我省出台措施,有效促进住房“以旧换新”。图为在青岛的一处楼盘售楼处,购房者正在咨询。新华社发

鼓励房地产机构“帮卖+兜底”

当前,山东房地产市场正处于深度调整阶段,群众住房需求正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改善住房条件的需求潜力仍然较大。但受二手房交易周期长、资金压力大等因素影响,群众换购新房需求未能有效释放。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麻鹏飞表示,进一步畅通新房与二手房交易渠道,激活住房消费潜力,巩固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态势,《指导意见》梳理总结各地经验做法,从丰富“换新”模式、拓宽处置途径、降低换新成本、完善金融服务、优化交易流程与服务、健全风险防控机制6方面推出15条措施,缓解换房资金压力,有效促进住房“以旧换新”,推动住房消费健康发展。

《指导意见》鼓励“卖旧买新”,明确支持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卖旧换新”业务,在约定时间内售出旧房的,按约定流程购买新房;未售出的,由机构开展“兜底收购”或退还新房意向金。“房屋置换,无论是‘先卖后买’还是‘先买后卖’,都存在着周期长、不确定性高、资金压力大、流程繁琐等现实痛点。”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经济师尹枝俏说,此次推出的《指导意见》在交易模式上,着力提升置换效率。面临居民“旧房卖不掉,新房不敢定”或者“新房定了,旧房却卖不掉”的双重焦虑《指导意见》鼓励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帮卖”服务,引入“兜底收购”机制,将原先分步实施的换房环节一体化推动,大幅缩短了交易周期,让居民“想换就换、敢换能换”。目前,淄博、烟台等市已先期开展了“卖旧换新”活动,支持中介机构帮卖旧房,完成住房“以旧换新”1200余套;潍坊建立“以旧换新”兜底包销机制,累计完成202套旧房收购、抵顶购房款1.62亿元。

同时,《指导意见》引导“收旧换新”,提出由政府主导、房企主导和其他主体主导三种实施路径,鼓励各类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收购二手房,可通过双方协商、第三方机构评估等方式合理确定收购价格。探索“拆旧换新”,鼓励引导各市因城施策、一项目一策推进城镇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在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前提下,允许补齐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等,增设必要的电梯、风道、公共走廊等附属设施及公共景观,新增建筑量不计入容积率。明确旧房处置路径,鼓励旧房“焕新”再售,支持采用“微改造+功能升级”模式,对旧房进行美化装修,提升房屋品质和市场竞争力;支持用于房屋租赁,鼓励市场主体将收购房屋改造为租赁用房,探索“收储+托管”运营模式,促进租购并举。

济南最高补贴10万元

为进一步减轻换房群体的换房支出,《指导意见》通过政策支持切实降低居民换房成本,真金白银减轻群众购房负担,提出降低交易成本的方式,加大换新购房补贴发放力度,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新房的群众发放“以旧换新”补贴,激活群众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企业加大换新支持力度,支持房企在依法依规前提下,给予换房人优惠,引导中介机构为换房人降低服务费用。

在金融服务方面,引导金融机构推出专项金融产品,拓宽房企收储旧房的资金来源;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开展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提高交易便利性和时效性。允许符合条件的“以旧换新”购房者,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时,核减一次公积金贷款次数,降低居民购房的资金成本。用好经营性物业贷款,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等符合条件的企业以经营性物业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经营性物业贷款,用作承贷物业在经营期间的装修改造资金或运营维护资金。在服务费用方面,鼓励房企给予优惠,引导中介机构适当降低服务费,尽可能让政策红利真正惠及有改善需求的家庭。比如,枣庄、东营等8市出台了发放“以旧换新”补贴支持政策;济南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济南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最高10万元补贴。

同时,《指导意见》明确了优化交易流程与服务的四项举措。完善旧房评估服务机制,指导各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二手房价格评估细则,形成统一标准规范,为二手房交易提供制度支撑。推行多元化评估方式,推广“双盲”评估、轮换评估或多机构评估模式,打造公开、可追溯、多方监督的二手房价格评估体系。

在服务体验上,《指导意见》提出要优化“一站式”服务,推动在旧房评估、新房选购、贷款审批、合同签约、税费缴纳、登记办理等各环节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最大限度减少居民“多头跑、反复问”。在网签备案过程中,允许居民先定新房,待旧房完成转移登记后再办理新房网签,让居民最大限度享受国家退税政策。比如,临沂城投集团打造“焕新购”品牌,25天即可完成全部手续过户,已成交431套、金额11.37亿元。泰安探索构建“房产服务一体化”体系,打造房产一体化服务大厅,设立494家“以旧换新”代办点,提供旧房销售和新房置换服务。此外,强化对交易资金的封闭监管,按照合同约定及交易进度节点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及时支付。

【聚焦】

持续推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

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总规划师朱潇介绍,为促进住房“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指导意见》从两方面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推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带拥过户”,其中“带押过户”是指带抵押的房产可以直接办理过户的政策。自2023年起,我省全面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服务模式,累计办理不动产“带押过户”业务23985件,涉及抵押金额377.65亿元。

针对住房“以旧换新”,山东将持续推进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群众在未还清原公积金贷款、不解除抵押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办理过户、申请新贷款,节省群众的资金压力和时间成本。“例如王女士想要‘以旧换新’,但是旧房子有6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如果在传统模式下交易旧房子,需要先筹集60万元‘过桥资金’把旧房子的贷款还清、解除抵押后才能办理过户,资金压力大、办理周期长。但通过公积金‘带押过户’,王女士不用提前筹集这60万元的资金,在办理过户时买家可申请新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用买家的新贷款偿还王女士的旧贷款,余额用于支付购房款,免去了卖家‘提前筹集资金偿还贷款’的繁琐程序,办理周期大幅缩减。”朱潇说道。

山东正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与缴税、公证、抵押、查封、水电气热等联动办理,实现线下办事“只进一门”、线上办事“一网通办”,93%的登记业务1个工作日内办结。

此外,山东在不动产领域推出的预告登记制度,也能为“以旧换新”提供政策落地支持。预告登记是指在还不具备不动产登记条件的情况下,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的一种“预登记”。目的是防止房屋所有人在正式过户前将房屋再次出售或抵押,从而保护购房人的利益。

在此次推出的住房“以旧换新”政策中,预告登记主要服务于收购旧房的企业。“如果一家企业收购了旧房,在还没有找到买家的时候,旧房处于‘已收购未过户’‘权属待定’的状态,可能面临原房主违规抵押、二次出售等风险,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如果企业办理了预告登记,相当于将旧房暂时登记在收购企业名下,待旧房再次出售时,企业即可注销预告登记,原房主和新买家一起申请办理房屋转移过户。”朱潇表示,该举措既能避免一房多卖和权属纠纷,也能鼓励更多企业参与到“以旧换新”服务中,让群众有更多的房源选择、更好的服务体验。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