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于娜
近日,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通知,自1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山东作为首批试点省份同步执行新政策。
据了解,为更好满足失能老年人及家庭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国家对消费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加大了对居家上门服务的补贴力度。调整后,长期入住机构、日间托养、“喘息”服务、上门服务消费抵扣比例分别为40%、40%、40%和50%,月最高抵扣额度均为800元。与试点阶段相比,上门服务消费抵扣比例和月最高补贴额分别提高25%和60%。
2025年7月,我省在全国率先试点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作为试点地区,山东已提前完成本地信息管理系统与“民政通”对接,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的系统备案、信息发布和补贴资格认定,目前已有近4000家机构入驻平台,26.8万人在系统中完成注册。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发放养老服务消费券53.8万张,并通过开展“2025山东养老服务消费提振年”“百家养老机构试住周”等一系列活动,全省养老机构新入住老年人3.2万人,预计拉动消费27亿元。
养老服务消费补贴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依托“民政通”线上平台实施,App可以从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安装或搜索“民政通”小程序。老年人或代办人可通过“民政通”进行线上注册申请,经能力评估符合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首月消费券,后续每月1日自动续发后需老年人或代办人点击领取。电子消费券的有效期为1个月,当月获得,当月使用,次月失效。为保障政策落地,山东省市县三级民政部门均开通服务热线,接受社会监督,对服务机构“先涨价后抵扣”、虚假服务、套取资金等行为严肃处理,确保补贴资金安全高效惠及目标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