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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好设计”筑“好房子”,山东省出新规

2026-01-27 09:40:15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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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史尚静 徐晓艳

 

建筑设计是工程建设的先导和灵魂,是塑造城市风貌的核心环节,是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1月26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关于加强建筑设计管理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从通气会上获悉,《若干措施》从规范住宅设计发包承包、防控质量易发问题、推动既有住宅更新改造等方面精准发力,强化隔音、采光、通风等宜居功能设计,融入全龄友好理念,从源头破解住宅设计中的痛点难点,让建筑既安全可靠又舒适宜居,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居住体验。

从“规模扩张”转向“内涵提升”

通气会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王润晓介绍,近年来全省建筑设计水平稳步提升,但在绿色低碳技术应用、行业监管机制等方面仍待提升。当前,全省正处于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城镇化建设进入内涵式发展新阶段。城市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品质建筑的支撑,而建成高品质的建筑首先需要高水平的设计。《若干措施》通过推动绿色转型、塑造特色风貌、坚守安全底线等举措,推动建筑设计与城市功能完善、文化保护传承等工作深度融合,聚焦建筑设计全链条管理,推出了七大方面共十八条具体措施,助力城市从“规模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型。

针对住宅质量常见问题,《若干措施》全面施行国家《住宅项目规范》及我省新发布的《住宅设计标准》,编制住宅工程易发问题防控设计专篇,防范渗漏、开裂、噪音、串味等质量通病,并加强施工图审查把关,防止随意设计变更。同时,引导设计力量投身城市体检、城市更新,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房更新等项目设计,融入全龄友好理念,统筹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

强化全龄友好设计

“‘好设计’是建设‘好房子’的前提。《若干措施》在住建部强调的隔声、防水等核心指标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住宅采光通风、空间利用率、适老化适配等具体要求,让好房子的标准可落地、可检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刘春藏介绍,《若干措施》规范住宅设计发包承包管理,明确住宅项目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等专业设计需与工程统一委托、不得拆分发包。强化全龄友好设计,融合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等理念,在公共空间和户型设计中预留养老、托幼等服务设施条件,满足不同群体的居住需求。

同时,《若干措施》要求设计单位编制质量易发问题防控施工图设计专篇,将隔声防串味、防水防渗等群众关切的问题作为设计重点,并将这些要求纳入施工图审查要点,通过数字化审查手段强化把关,从源头防范质量隐患。“我们还推行‘先验房后收房’制度,让群众在收房时能直观检验设计成效,确保好房子的设计标准真正转化为居住体验。”刘春藏说。

【聚焦】

超高层应达三星级标准

《若干措施》明确,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将全部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的公共建筑、高品质住宅及城市新区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超高层建筑应达到三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同时提出落实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模化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设计。

《若干措施》严格落实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避难场所、广播电视等建筑(以下简称“八类建筑”),应按照不低于重点设防类要求采取抗震设防措施,位于高烈度设防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八类建筑”应依法采用隔震减震等技术,保证发生本区域设防地震时能够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同时,严格管控超高层建筑,明确新建超高层建筑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高要求,不得违反相关标准新建高度超过80米的住宅建筑。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