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吴绍博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作为一种特殊商标类型,核心作用是证明商品的特定地理来源,以及其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决定,为产区农产品推广销售提供有力背书,增强消费者信任度。
1月30日,省人大代表、烟台市博士达有机果品专业合作社技术指导员张平在接受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采访时,结合自身长期深耕果品种植与技术指导的一线经验,聚焦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现状、现存痛点及优化方向,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为推动山东特色农产品产业升级、强化地理标志品牌价值建言献策。

张平介绍,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地理标志的重要表现形式,通常以“地名+产品”的格式命名,“烟台苹果”“章丘大葱”“平阴玫瑰”等都是大家熟知的典型案例,其核心特质在于商品的特定质量、区域范围等与产地的自然或人文因素紧密关联。当前,随着初级农产品产业规模扩大和产业转型推进,不少农产品纷纷向深加工领域延伸,积极响应国家“肉变肠”“菜变肴”“果变汁”的战略方针,推动产品结构升级。
但一个突出问题随之显现,地理标志农产品深加工后,将不再享受地理标志的保护与背书。张平以“烟台苹果”为例解释,“烟台苹果”作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其授权使用范围仅限于新鲜苹果,获得授权的合作社或企业,可在鲜果的包装、标签及宣传推广中合法标注地理标志产品身份,借助地标品牌的影响力提升产品销量和价格;但如果将“烟台苹果”鲜果进行深加工,制成苹果脆片、苹果干、苹果汁、苹果酱等深加工产品,再在这些产品的包装或宣传中结合“烟台苹果”进行标注和推广,就属于涉嫌侵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张平坦言表示,“很多地理标志农产品的深加工产品,其原料全部来自该地理标志产区,生产工艺也严格遵循传统标准,产品品质完全延续了地标产品的优良特质,但由于缺乏地理标志的保护与背书,这些深加工产品无法借助地标品牌的影响力提升竞争力,消费者也难以通过地标识别其品质与来源,不利于深加工产业的规模化发展,也浪费了地理标志品牌的无形资产。”
针对这一现状,张平提出了明确的优化建议:将农产品深加工产品纳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保护范畴,完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规范和授权标准,允许符合条件的深加工产品合法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他认为,这一举措具有多重现实意义:不仅能够有效提升农产品深加工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让深加工产品借助地理标志的品牌影响力打开市场、赢得消费者信任,还能进一步延伸农产品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推动特色农业产业品牌化、规模化建设。
其中,张平特别提出,希望能将“烟台苹果”这一山东标志性的地理标志品牌,从当前的鲜果领域逐步拓展至苹果深加工全品类,“‘烟台苹果’的品牌价值已经得到市场的广泛认可,将其保护范围拓展到深加工产品,既能让更多消费者了解‘烟台苹果’深加工产品的优良品质,也能让‘烟台苹果’的品牌影响力更加深远,带动整个烟台苹果产业实现从初级生产到深加工的全链条升级,助力果农增收、产业增效,为山东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借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