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豹新闻网记者 于娜
近日,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山东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全省临时救助工作,筑牢民生兜底保障防线,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民生保障作用。
据了解,我省2015年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2018年出台专项意见细化救助相关要求,有效化解了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民政部财政部最新工作部署及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启动新版办法修订工作。
本次修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推出多项便民惠民新举措。《办法》细化分类临时救助适用情形,授权各设区市结合本地实际增设救助情形;明确“小额快救”专项救助方式,精准适配各类紧急救助场景,同时清晰界定普通临时救助的申请条件,让政策落地更精准。
在办理流程方面,《办法》全面优化救助申请、审核、确认全流程。群众可由本人或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急难发生地乡镇(街道)提交申请。其中,普通临时救助一般向户籍所在地申请,外来人口申请需满足对应居住年限要求;紧急情况下的“小额快救”可在事发地申请,不受居住年限限制。同时,文件规范统一申请材料清单,大幅简化“小额快救”申报材料,并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小额快救”办理时限一般不超过3天,实现急难问题快速处置。
救助标准方面,我省建立分档救助机制,综合考量遇困人数、困难时长、困难程度等因素核定救助金额。普通救助以家庭为单位发放,“小额快救”以个人为单位发放,救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当地1个月城市低保标准,由各市细化具体标准。同时,政策延续低保本科新生救助相关规定,保障教育救助政策连续性。
针对复杂疑难救助案例,《办法》明确“一事一议”救助机制,细化常见适用情形,要求各市完善配套规范,明确启动流程、参与部门、档案留存等细则,妥善处置各类特殊急难困境。此外,针对低保家庭、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四类重点救助对象,申请临时救助时可免于核查收入财产,仅重点核实刚性支出情况。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还可实行“一次确认、分阶段发放”模式,给予定期定量救助,持续缓解家庭生活压力。
此次新规出台,进一步健全了全省临时救助体系,规范了救助流程、提升了救助效率,将更高效、精准地解决群众突发性生活困难,切实织密织牢民生保障安全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