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山东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山东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十五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4日

山东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十五五”规划

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十五五”规划》和《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全面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基础,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引领,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为抓手,以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为着力点,以深化就业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为底线,持续优化就业公共服务和市场就业环境,推进“创业齐鲁 乐业山东”建设,打造全国北方区域性就业聚集地,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积极贡献力量。

“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充分就业取得积极进展,就业优先导向更加突出。就业形势总体稳定,重点行业、重点群体、重点地区就业平稳,经济对就业的带动力和区域对就业的承载力更加强劲,城乡就业机会更加充分,失业水平有效稳控;就业结构不断优化,第二产业就业巩固提升,第三产业就业吸纳力显著增强,城乡就业统筹发展,区域间人力流动更加顺畅;就业质量稳步提升,技能人才规模不断扩大,人岗匹配更加高效,劳动报酬合理增长,就业公共服务精准高效,劳动权益保障更加有力。

二、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

(一)坚持就业优先发展目标。更加自觉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就业扩容提质。健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确定、重大生产力布局同步开展岗位创造、失业风险评估。探索建立高质量充分就业评价体系,争创一批国家级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地区和示范单位。

(二)增强宏观政策就业协同性。加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推动财政、金融、投资、消费、产业、区域等政策与就业政策协调联动、同向发力,审慎出台对就业有明显收缩效应的政策。健全就业优先政策体系,对吸纳就业多的行业企业持续强化政策支持,对重点群体就业持续加大帮扶力度。

(三)提升有效需求就业拉动力。建立就业与消费互促共进机制,大力培育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推动消费场景与就业创业场景深度融合。增强投资带动就业的关联度和内驱力,将吸纳就业情况作为投资项目建设的重要参考。建立重大项目岗位信息归集发布机制,定期发布重大项目岗位需求清单。稳定外需吸纳就业作用,加强国际贸易供应链协同,推动服务外包、跨境协作等新型就业模式发展。

(四)增强区域就业承载力。支持济南、青岛、烟台率先打造北方区域性就业聚集地,鼓励其他市立足功能定位、产业基础、人力资源增强就业带动能力。围绕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县建设,拓宽县域就业渠道。统筹各类就业政策、项目,支持沂蒙革命老区、鲁西地区稳岗扩岗,促进区域间就业均衡发展。

(五)推进人工智能赋能就业创业。围绕“人工智能+”行动,推动形成更多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创新、技术成果转化等创业项目,扩大人工智能训练师、人工智能系统测试员等新职业新工种需求,探索人机协同的新型工作形态,充分发挥人工智能就业创造效应。探索建立人工智能就业影响监测评估机制,积极应对人工智能对就业的综合影响。

三、加强产业与就业协同发展

(六)稳固传统优势产业就业规模。巩固提升山东省的全国重要工业基地优势地位,支持高端石化、先进钢铁、高端铝材等重点产业集聚区稳岗扩岗,稳定传统制造业就业基本盘。大力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推动纺织服装、建筑建材等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升级,深入挖掘传统产业就业新潜力。有效化解重点产业结构性矛盾,在推动落后低效产能有序退出过程中,“一业一策”、“一企一策”做好职工转岗就业工作。

(七)拓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就业空间。加大新兴产业就业扩容提质力度,着力打造高端装备、信息技术服务等新兴支柱产业和人工智能、航空航天与低空经济等新兴潜力产业,以产业发展集聚优质人力资源要素,逐步发挥新兴产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加强未来产业人力资源布局,面向量子科技、深海极地、脑机接口等未来产业领域,大力培育新职业新岗位,前瞻性储备卓越工程师、行业领军人才、跨界复合型人才。

(八)扩大服务业就业容量。支持生产性服务业扩容强基,推动商务服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人力资源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提高对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就业吸引力。加快生活性服务业提档升级,促进文体娱乐、教育培训、医养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等提升品质、创新业态,拓展服务业就业空间。深入推进“15分钟就业服务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融合建设,塑强“社区微业”品牌,创造更多家门口就业机会。

(九)延伸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就业路径。推动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落实国家“两业”融合试点政策,培育“两业”融合典型企业,依托产业融合催生多元新兴岗位,完善技能培训、创业扶持、供需对接服务体系,畅通产业融合带动就业创业传导路径。

四、塑强现代化人力资源

(十)提升适龄人力资源利用水平。准确把握人口变化趋势对就业的复杂影响,健全生育保障、普惠托育、就业扶持联动体系,积极开发生育友好、大龄友好岗位,增加女性、大龄劳动者就业机会,稳定劳动参与率。加快建设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流动的体制和政策堵点,提高人力资源利用水平。加强“新职观”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就业观,让更多人参与经济活动。

(十一)提高教育供给与就业需求适配度。推动高等教育适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完善招生、培养与就业联动机制,全面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匹配产业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大力培养复合型、创新型骨干人才。推动职业教育融合发展,深化职业教育“新双高”改革,推进中职、高职、本科教育贯通培养,高水平建设一批职业本科大学。推动技工教育高质量特色化发展,强化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定位,坚持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推进技工教育数字素养提升工程。

(十二)健全终身职业能力培训体系。健全贯穿劳动者学习和职业生涯全过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构建以公共实训基地、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的多元培训载体,推广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统筹推进省、市、县三级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支持企业、产业园区建设行业技能实训基地,依托技工院校规划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职业训练院,培育建设一批技工院校师资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站)、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和高水平工匠学院。

(十三)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深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聚焦就业和产业需求优化培训项目供给,分行业分领域分群体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全面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模式,塑强“技兴齐鲁 乐业山东”品牌。指导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用好就业补助、失业保险基金等资金支持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形成以市场化培训为主导、行业企业自主培训为主体、政府补贴性培训为补充的职业技能培训新格局。

(十四)拓宽劳动者职业发展通道。健全多元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推动落实“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优化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布局,有序推进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持续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推动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双向比照认定,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与相应层次学历教育毕业生在就业方面的同等待遇。实施“齐鲁工匠”培育提升工程,以全省职工引领性竞赛为牵引,广泛开展“鲁工杯”等“1+5”劳动和技能竞赛。完善技能导向的人才选聘制度,指导企业将技能等级作为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五、发展多元用工主体和就业形态

(十五)支持各类经营主体稳岗扩岗。强化民营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实施民营经济活力提升计划,深入开展服务民营企业专项行动,加强规模性用工企业服务保障。突出国有企业吸纳就业引领作用,开展“建功产业一线”人才扩岗增招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国聘行动”、“职通国企”等专项活动,推动国有企业稳定招聘规模和提高校招比例。发挥链主龙头企业对行业就业的引领作用,推动“产业链延伸+生态共建”,带动上下游企业同步扩岗。大力扶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合作社、社会组织等各类用工主体发展,培育多层次就业市场主体,构建多元协同用工体系。

(十六)统筹用好公共部门岗位资源。优化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时序安排,加快组织招录(聘)工作。实施新一轮“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大力开发科研助理和高校管理助理、教学助理等岗位,稳定社区工作者、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将更多政策性岗位资源投向基层一线。

(十七)发展多元化创业模式。深化“创业齐鲁”行动,围绕创业差异化、个性化需求,实施创业模式引领行动,创新推广“科技成果+创业、产业发展+创业、职业技能+创业、民生需求+创业”模式,增强创业带动就业效应,最大限度释放全社会创业潜能,提升创业质量。

(十八)促进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实施灵活就业“向新向智向优向高”健康发展行动,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推动即时配送、网约出行等平台经济创新发展,催生更多新就业形态就业机会。强化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公共服务和权益保障,标准化提升零工市场、暖新驿站等服务平台。

六、分类施策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十九)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统筹协调机制,构建市场政府结合、校内校外衔接、就业创业协同的工作格局。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开发计划,加大“访企拓岗”、“就选山东 职等你来”、“百城千校万企促就业”和“百会联百校”等专项活动招聘力度,持续推进就业公共服务进校园。推动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中心全覆盖,实施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建设职业生涯咨询特色工作室,加强大学生就业实习实训,办好职业生涯规划、求职能力、创新创业等赛事活动,提升大学生就业创业竞争力。实施大学生就业引航计划,组建就业讲师团,帮助大学生树立理性、平实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实施“雏凤”助飞计划,针对女大学生提供“雏凤”课堂、训练营等职业规划与创业实践服务。实施“困难家庭学生就业帮扶计划”,保障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权益。

(二十)聚力支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支持青年就业创业赋能中心建设,聚合资源为青年群体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创新“1131+”就业服务模式,面向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及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延伸开展职业体验、求职能力实训营等多元化服务。实施新一轮青年人才集聚齐鲁行动,积极开展“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名校师生山东行”等品牌引才活动,以县域为重点建设青年人才发展“微生态”,推动打造北方优秀青年人才聚集地。

(二十一)统筹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返乡创业。制定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系统集成改革方案,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并重,引导外出人才返乡、城市人才下乡创业。深入实施工会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十大行动”,提升“工友创业园”带动作用,增加农民工参加产业工人培训的人数。深入开展“鲁力同心”农民工服务保障行动。发挥区域劳务协作联盟作用,培育一批“特定地域+特色行业”农村特色人力资源(劳务)品牌。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广泛吸纳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强化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大龄农民、残疾农民等困难群体的就业保障,面向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需要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

(二十二)切实加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支持保障力度。做好转业军官和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持续开展“戎耀齐鲁”就业创业专项行动,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引导民营企业设立“退役军人就业岗”,对招用退役军人的用人单位按规定落实支持政策。落实退役军人学历教育优待政策,完善退役士兵全员适应性培训制度。探索“教培先行、岗位跟进”就业模式和“直通车”招聘模式,完善“军岗日”常态化招聘机制和“军岗在线”招聘平台。推进师范类学科“退役大学生士兵”、国防教育辅导员等专项培养招录(聘)工作。支持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建立退役军人创业项目库,引导退役军人投身重点行业领域,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助力区域协同发展。

(二十三)持续加强特殊群体就业关爱帮扶。推行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帮扶“一件事”集成服务,制定就业困难人员“一人一策”援助方案,规范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强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统计制度、公示制度和岗位预留制度,实施“共享阳光·残疾人就业创业工程”,多渠道拓宽残疾人就业途径。深化“巾帼家政进乡村(社区)”活动,培育乡村巾帼产业带头人,依托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开发农村妇女就近就业岗位。实施银发经济发展与银发人力资源开发“双银”助力行动,有效开发大龄老龄人力资源。

七、提升就业创业服务供给品质

(二十四)健全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全方位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一全省就业创业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指导各级对照履职事项清单落实就业创业服务事项。全面落实就业公共服务国家标准,推广“乐业山东”就业公共服务标识。打造创业支持服务体系,深化创业陪跑工作机制,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打造一批创业街区、陪跑空间等创业服务载体,办好山东省创业大赛、“挑战杯”、“源来好创业”创业资源对接等活动,加强与黄河流域、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创业合作交流,强化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联动支持,持续落实“巾帼信用贷”、“鲁担巾帼贷”等金融惠企政策,推动各类创业资源集成服务。

(二十五)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梯度培育就业服务骨干机构,打造“头部引领、骨干支撑、中小协同”的就业服务发展格局。实施人力资源服务“强链兴业”专项行动,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中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服务托管。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扩容提质,优化就业服务集聚平台的布局与功能,提升就业服务能级与就业支撑保障能力。

(二十六)支持专业力量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按规定实施政府购买就业服务,支持行业协会、志愿服务组织、社工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就业创业服务,提高就业创业服务社会化水平。广泛培育职业指导师、创业指导师、职业信息分析师等服务力量,发挥专家团、志愿团等作用,增强精细化、专业化服务供给。

(二十七)加强数智就业创业服务。建设山东省就业指挥中心,健全省级集中就业信息资源库和就业信息平台,推进与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推进“人工智能+就业”应用,建设数智就业服务区,定期组织数智就业专家基层行活动,拓展就业创业领域人工智能应用场景。

八、加强就业权益保障和风险防范

(二十八)构建公平就业环境与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实施齐鲁职工乐业工程,推动构建职工全职业周期维权服务体系。依法健全公平就业制度,着力消除地域、身份、性别、年龄等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推动各类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根据岗位需要合理设置招聘条件。保障妇女合法就业权益,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推动企业依法保障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合法权益。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推广“调解仲裁+就业帮扶”工作模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二十九)完善劳动报酬合理增长机制。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推动行业最低工资协商。健全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机制,提升市场工资价位信息服务效能。深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推动企业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和一线岗位倾斜。

(三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进“全民参保·福暖万家”工程,稳妥有序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扩大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覆盖面。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保率。完善就业与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联动机制,发挥好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规定及时提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

(三十一)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大欠薪整治力度,推动“管行业必须管欠薪、管资金必须管欠薪、管项目必须管欠薪、管人员必须管欠薪”,坚持重点领域、重要节点超常规治理,有力震慑和惩治欠薪行为。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推动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执法、司法、行业管理等部门联动机制。

(三十二)加强就业失业统计监测和风险防范。加强分性别的劳动力调查、农民工监测工作。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就业失业监测预警体系,加强部门数据共享和跨层级工作联动,动态监测重点区域、重点群体、重点行业企业就业失业情况。综合运用政府智库、高校、科研机构等资源,开展就业理论研究、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加强政策储备,制定风险应对预案,有效防范和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

九、组织保障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各领域全过程,充分发挥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议事协调机制作用,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形成工作合力。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产业引导基金等各类资金支持高质量充分就业。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推动规划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评估,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优化细化工作措施,确保规划执行有力、落实到位。重大事项按程序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